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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挑战与统计的使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6日 02:10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对王小鲁博士所统计的灰色收入数据的质疑,仍在继续。继国家统计局网站8月24日刊出署名为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王有捐的文章之后,该网25日又刊出另一位统计局官员施发启的文章。此文同样指称,王小鲁博士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在调查样本、计算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最终的推算结果也明显偏高。”

  有关“灰色数据”论战的主要过程,本报于昨日头版已有详细报道。根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于今年7月份完成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可支配收入计算高出5.4万亿元。在王小鲁看来,这一数字,就是灰色收入规模的大致估计。

  王小鲁博士公布的这个灰色收入数据,注定会引发社会的关注。原因有二:一是如此庞大的数据差本身,其背后似乎隐含着一个众人心照不宣的灰色财富地带;二是王小鲁的报告,指称“目前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数据存在重大失真。特别是关于城镇高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失真非常严重”。

  现在,统计局相关人士接连出来,针对5.4万亿元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王小鲁所运用的调查方法提出质疑。应当说,围绕统计调查方法展开学术性的商榷,是一件好事,应该欢迎。所谓“真理愈辩愈明”,在统计方法总体滞后于现实要求的条件之下,统计界有识者多作一些商榷性的学术探讨,大有裨益。

  平心而论,两位统计局人士的批评与质疑,值得倾听。王小鲁的上述报告,样本数量是否过小、调查方法的规范性方面是否有不尽完善处,这些问题都理当重视。事实上,王小鲁自己也曾在上述报告中坦承其“调查方法也存在缺点”。不过,必须肯定的是,王小鲁博士对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调查,以及对巨量灰色财富的度量,总体而言,搭出了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逻辑框架。这个框架,尽管存在可以修缮之处,但其价值,却也值得统计部门细细品鉴。

  从两位统计局人士的质疑文章中,我们可以读到的,主要是针对王小鲁调查方法的不足展开。这当然是商榷性文章的一种写法。不过,统计部门官员似乎应该进一步深化这一问题。也就是说,如何才能使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的统计更为准确,如何帮助进一步厘清灰色收入的学术概念,以及尽量让更为真实、准确的灰色收入数据能为国家、民众所知晓。这应是统计部门的使命所在。

  灰色收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谈了许多年,但至今也没把概念界定清楚。有人认为,其实并不存在灰色收入一说,而只有“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的区别;有人则认为,可以通过有没有正式纳税来区隔收入是否灰色。这些讨论都有道理,却又都不全面。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确实存在着一笔巨大的没有被统计的财富。

  人们知道,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其对于经济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宏观调控等,意义重大。显然,巨量灰色收入的现实存在,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大课题。因此,对于统计部门来说,有理由、有责任把这一数据调查得更清楚。在某种意义上,王小鲁公布的数据,与其说是一个非完美、非主流的版本,不如说这更是对统计部门的一种鞭策。

  众所周知,中国的统计事业,近年来虽然进步不小,但也应当承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人们的期待及科学决策的要求一直存在着不小的距离。我们可以常常听说的是,统计部门的数据与民众的感受不相吻合——或许这其中确因个体感受与宏观统计数据无法完全一致,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不吻合,也是因为统计部门的数据存在失真的问题。

  从这角度来说,统计部门官员接连发文,与王小鲁博士商榷统计方法,固然应该欢迎,但换个角度看,王小鲁相关报告对统计数据“失真”的判断,也值得统计官员们反思。政府的统计工作,能否改进统计调查方法,能否改变权力干预统计的情形,能否提升统计工作的透明度,能否真正依法统计,将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也关乎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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