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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通知提到,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高收入的个税征收管理。
这是自5月31日,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收入分配改革列入了工作重点,表示要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后,国家有关部委再次针对国民收入分配问题发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通知下发后发表谈话指出,近年来,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由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通知将力求解决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国内著名财税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发布,体现了税务总局加强对上述五类高收入个税征收工作的决心和方向,下一步征收工作的重点将放在这几方面的突破上。
“税务部门的监管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个税征管体系还需要一个过程,但‘通知’的下发表明了国家在这方面的决心。”刘桓强调说。
重点加强五项高收入项目征管
通知重点提到,要在今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五项主要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
一是,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管理项目下,就特别提到要加强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管理、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征收管理、房屋转让所得征收管理以及拍卖所得征收管理。通知明确指出,税务部门将要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主动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
二是,通知强调,将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通知称,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并通过查阅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资产盘查等方式,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是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将通过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规定企业投资者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等方式,加强建账管理、非法人企业注销登记管理以及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管理。
四是,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通知称,各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劳务报酬,特别是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的个人所得税管理。通知还规定,对高收入行业的企业,要汇总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中工资、薪金所得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费用支出总额比对,规范企业如实申报和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是,税务机关还将通过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外籍个人所得的征收管理。
我国收入分配严重失衡
在2010年的我国官方表达中,“调整收入分配”这个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出现在各种场合。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将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6月1日出版《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要文章,题目是《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文章指出,应更加注重就业和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以此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突破口。
文章指出,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是一项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需要高度关注,切实采取措施。这方面的调整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格局调整,需要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高收入人群在我国正在迅猛增加。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68.915万人到税务机关办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与去年同期相比,申报人数增加28.757万人,增长12%。
但与此同时,这更是反映我国国民收入两极分化的一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基尼系数为0.5左右,无疑已超过了国际惯例的警戒线。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也同样验证了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
根据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时的2.9倍,上升至2005年时的9.2倍,而目前这一收入差已达到惊人的20倍之多。
我国收入分配严重失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再分配并未对收入差距产生明显改善作用。
数据显示,中国公民纳税仅次于福利极高的法国,居世界第二,享受的福利才占税收的8%。政府财政收入中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开支的比例,美国为42%,英国49%,加拿大52%,我国仅占8%。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指出,“居民收入增长慢,社会福利支出增长慢。近10多年来,国民收入分配一直在向政府倾斜。”
奚君羊表示,我国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仍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在初次分配中工资所占比重偏低,而城乡居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两极分化严重。
或将有效调整国民财富分配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通知,将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问题作为今后征管工作的重点,必然能有效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刘桓说。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税务机关将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管理和监控,关键是掌握高收入者的大致分布和主要所得来源。
他介绍说,通过调查摸底,并与税务机关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对比分析,我们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来源的有关情况。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强化税源管理。在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方面,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涉税信息来源。特别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大力加强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
■聚焦
个人所得税
税源摸底将全面展开
税务总局通知提出,各地要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同时,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将自行纳税申报作为日常征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可通过对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的掌握、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的审核比对,以及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通知要求,要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加强建账管理、加强非法人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加强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管理。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各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劳务报酬,特别是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据新华社电
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