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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骆智冕
国税总局五大措施强化高收入者个税征管
一、各级税务机关将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进一步调查摸清本地区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确定管理的重点。
二、税务机关要将调查摸底情况与日常管理情况对比,找到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不断强化高收入者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监控。
三、对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项目,税务机关将根据不同所得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四、税务机关将坚持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并收集典型案例,必要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进高收入者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方便高收入者依法纳税,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决心已毋庸置疑。
继《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后,日前,发改委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又再次提出要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昨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目标也是指向解决个人收入差距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
国税总局在通知中明确,将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经营所得等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税征收管理,同时,对工资、薪金所得也要加强比对管理。
一月两次重申
国税总局在昨日发出的通知中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
记者发现,此次所强调的方向和措施都较此前更为明确和全面。通知表示,在管理和监控方面;各地要开展摸底工作;全面落实全员全额扣缴明晰申报管理;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等。
同时,国税总局特别锁定了高收入者五类主要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包括: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实际上,这已是一个月内的第二次重申。5月19日,国税总局办公厅就发布了一份有关负责人就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的答记者问,介绍了目前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申报以及限售股转让所得个税征收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从通知不难看出国家决策部门调节贫富差距的决心和力度。”中山大学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而且现在高收入阶层避税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地方摸查也势在必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告诉记者,从政府缩小贫富差距的着重点来看,在为低收入者提供保障的同时,也需要让高收入者付出更多的义务。“而选择这一时点,除了政府表示决心之外,现在也正值上市公司集中分红的高峰。”
监管难制约成效
不过,尽管国税总局的决心已非常明确,但诸多监管难点可能使效果大打折扣。该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也坦言,由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国税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3月31日,全国共有近269万人办理2009年度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同比增长12%。
多位专家表示,这一数据远不能反映目前中国高收入者的现状。刘桓就表示,这个结果可能与税务部门掌握的情况较接近,但是与社会感受相距甚远。“民间到底有多少富人,学者难以统计。但是从每年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来看,也反映出征管并不到位。”
刘桓进一步分析,一方面,税务机关的监控网络不能覆盖全领域,像炒房者的资产、股息红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这些非工资收入的监管可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另一方面,产生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社会基础不健全,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难共享,公民有法不依的现象广泛存在。
一位地税系统负责人就告诉记者,最需要资源共享的部门和机构应该是房管、银行、工商等,而现在仅少量数据可以实现。“到银行查账的话,只有市局领导才能批,而且必须还要提供偷漏税的证据才行。而房管部门也只能提供交易信息,个人名下房产数量则不能共享。”
目前来看,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善,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涉税信息来源,主要包括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
专家献策
刘桓:
可“化税为薪”调节收入
个税的作用更侧重的是调节收入差距,但我国现行税制作用并不明显。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工人的收入差距最高才十多倍,而现在几乎达到上千倍。要真正起到调节作用,还需要从整体税制上来解决。
目前,我国个税税制已违反一般规律,容易监控的工资薪金低,税赋高、占比大。而资本所得收入高,税赋低、监管难。因此,现在“化税为薪”成为学界开始重视的一个课题,即政府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以促进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高收入者征税只是一方面,还要将他们的钱转移到低收入者身上,这就要从总体上对税制进行改革。
林江:
减少高收入者避税动力
高收入者难监管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对这部分人群制定的个税税率太高。现在个税实行的九级累进税率,最高一级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需交45%的个税,所以就造成了富人难监控,穷人多抱怨的现状。改革税制是势在必行的,而短期可操作性较强可以拉大税距,即降低最高税率,再适当提高最低税率,减少高收入者避税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