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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楼市调控18条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13:41  一财网

  浙江省政府日前公布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扩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浙江省三套房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将由银行自行确定。

  该实施意见包括18条实施细则,其中,对首套房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家庭,要求首付不得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率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同时,“浙18条”还提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并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根据规定,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对已发放的开发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并暂停审核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细则要求省内各地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开工建设,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在7月底前编制和公布《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要及时协调落实住房用地计划,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地块,并且必须将70%供地结构要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用地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

  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进度,加大土地批后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促进商品住房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此外,细则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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