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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 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7日 17:14  中国经营网

  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存盲区,由此造成的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贫富差距。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存盲区,由此造成的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贫富差距。

  房地产、矿产、证券成为暴利行业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有关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土地、资源、资本———这3种生产要素发挥了巨大的财富调整力量。房地产、矿产、证券等成为“最赚钱”的暴利行业,少部分人借此一夜间站到社会财富的顶端。

  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认为,房地产业的基本要素就是土地,卖房子实际上是卖土地。而对于土地,按现行土地用途管理政策,政府和房地产商既是“垄断买方”,又是“垄断卖方”,一方面从农民手里低价征地,另一方面向群众高价售房。房地产业产生的级差暴利,除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外,都被少数房地产商拿走了。唐钧说,随着房价暴涨,“没有房子的人”已被远远甩出财富形成的大门之外。

  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也被少数人占据、利用并迅速暴富。在全国产煤大县山西左云,了解到,近年来这里诞生了数以百计、身家亿万的“煤老板”,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400多元。

  “资源要素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说,这与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缺失有很大关系,突出表现在资源价格成本构成不完全,资源税额低、开采成本低、不承担环境恢复责任……这是“煤老板”超常致富的“秘诀”,也是分配手段调节失灵、贫富差距拉大的“症结”。

  许多专家还认为,近年来,资本市场的“火热”表现,尤其是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也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拉大了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实业收益的差距,造成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的局面。而且,资本与土地、资源三者之间互相拉升,加剧了贫富差距。

  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上海一家国企的办公室人员透露:“从2003年起,我们单位开始通过买保险避税,将员工一部分收入购买保险,并在当月退保,在保险公司过一下账,只需交5%的手续费,相当于税收来说要省下不少。”

  团险避税的方法一度被很多公司采用,今年以来,在国税局与保监会的联手打击下,这一漏洞被逐步堵住。

  不过,很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为帮助员工避税仍然不遗余力。

  刚从一家私营企业辞职的王军介绍:“现在是全民避税,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只申报最低工资,其他收入以各种福利,或者发票报销的形式发放,几乎所有的小公司都会采用。”

  即便采用如此多的避税方法,普通工薪阶层纳税仍然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比2000年的42.86%又增长20多个百分点。

  而由于起征点多年来一直固定在800元,使得事实上很多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大军,给人造成“劫贫济富”的不公平印象。

  “虽然单位为员工采纳了一些避税措施,但是和老板相比,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要多,”王军介绍,“老板可以不领工资,而且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手段,做到没有分红或很少分红,根本不用缴纳个税。不过,他们更关心的是企业所得税,这个和他们的利益相关更大。”41234>>

  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存盲区,由此造成的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贫富差距。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那位国企办公室人员则讲述了关于“劳务所得纳税”的故事:“我们公司需要在外面请一些嘉宾,并以稿费的形式向他们支付劳务报酬。作为国企,我们按照税务局的要求,代扣了他们的所得税,结果嘉宾纷纷都不来了,我们只有不再代扣他们的税。”

  而小罗最喜欢和一个做钢琴教师的朋友对比:“45分钟钢琴课收费200元到400元,一个月下来收入有几万元,比我高多了,却不用缴税。”

  “劳务所得按次征税,这个‘次’的确定就很难说,所以管理相对困难。”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胡怡建教授分析。

  可以列举出来非工资收入毕竟还算是阳光收入,而中国真正的富人大量的收入则是“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完全游离于税务监管之外,估计偷税漏税的数字更为惊人。

  因此,在现有个税体制下,由于税率过高,员工想办法逃税,企业会想出各种名目避税,反而加大了企业的成本。

  对于目前的修改草案,胡怡建教授认为“更多是操作层面上政府被迫做放弃”,“800元的起征点矛盾比较突出,而且事实上,很多地方都不按这个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和可信度都没有了,因此必须修改”。

  许多富人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这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杠杆,然而日前在辽宁、安徽、湖南等地采访时发现,这一杠杆在调节高收入群体前却有些“失灵”,高收入群体税收“管不住”已经成为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普遍难题。

  在湖南采访时获悉当地一起令人震惊的富人逃税案。在湖南某地有一家当地最大的槟榔企业。由于企业解决了当地3000人的就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进入企业检查。企业主自己也特地养了好几只高大威猛的狼狗看守院门,防止人员擅自闯入。

  如此一家戒备森严、备受保护的企业,却不断被举报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为此,当地国税部门在缜密的前期调查后,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进行了一场突击检查。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保护下,税务稽查人员迅速进入企业,封存了财务电脑,结果发现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额为1900余万元,而实际销售收入高达2个亿。更令人意外的是,企业内部还专门设有一间金库,堆放着成箱的现金,用于日常交易,以躲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账户监控。

  “1900万元与2个亿,相差10多倍,这中间的税收流失十分惊人。如果没有突击检查,这部分钱就直接进了企业主的腰包。”参与此次稽查的湖南省一位税务干部由此发出这样的感叹,“现在的富人不是照章纳税发展起来的,很多是靠偷税漏税迅速发家的。”

  这家槟榔企业的逃税经历典型反映了目前税收杠杆的“调高”无力。不少基层税务干部表示,由于对高收入群体监管困难,使得许多高收入群体没有按章纳税,产生了很多暴发户。一些企业一年利润几千万元,但纳税只有一点点。很多开矿的千万亿万富翁税收也少得可怜。此次如果无人举报,这家槟榔企业同样难以监管,巨额税收就化为个人财富。

  湖南耒阳市是有名的煤矿产区,煤老板众多且十分富有。基层税务干部也表达了同样的无奈。当地国税局副局长罗利翀表示,现在地方的大老板很多,可是由于无法准确掌握这些人的资产状况,因此税收也很难落实。

  按照规定,耒阳市一个煤矿企业正常不仅要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企业主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由于企业通过做假账虚报销售额和不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收监管,使得一部分人没有按章纳税。为此,去年耒阳市专门组织了一次专项治理,结果一下挤出9000万元的税收增幅。“如果没有进行专项整治,这9000万元就装进了煤老板个人的腰包。”罗利翀说。4<<1234>>

  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存盲区,由此造成的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贫富差距。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除了通过虚报收入、不开发票等虚假手段逃税,一些纳税人还利用现有的税收制度漏洞“合理合法”逃税。辽宁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江天介绍,现在很多企业老板采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款,增加个人财富,而税务部门由于征管手段跟不上,很难查处。如,目前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按照其获得企业利润的20%进行征税。但很多老板为了避税,尽管企业利润已经很多了,但却长期不进行分配,个人的购车、购房、吃喝等开支都从企业出账。这样,尽管个人工资收入很低,但却是实实在在的高收入群体。对此,税务部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分无奈。

  一些纳税人还通过多头“收入”来逃避税收。辽宁省本溪地税部门就曾查处一起个案,当事人共有七处收入,每处都低于2000元纳税起征点,这样尽管每月拿着万元以上的收入,却不交税。

  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造成了国民大量“隐性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07年曾发表过一项研究,推算当时每年至少有4万亿元以上的不规范“隐性收入”。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薪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3,国家能够监控的只有“白色收入”,这意味着大量收入脱离了所得税调节范围,游离于监管之外。

  由于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我国居民的收入渠道也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近日,在全国15个省区市采访了大量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比较认同可以用白色、黑色、灰色、血色、金色5种“颜色收入”来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收入。

  5种“颜色收入”既相对独立,也有交叉的地方。具体来讲,“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资、福利等企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欺诈贩毒等违法手段获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在我国当前非常普遍;“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如黑砖窑、黑煤窑等;“金色收入了”指利用黄金、股票、期货等资本获得的收入。

  专家认为,这5种“颜色收入”既依据了收入的合法性,也参考了社会道德标准,基本概括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是一种容易被人们接受的、形象化的描述当前收入的表达方式。

  白色收入

  指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中有据可查的收入,出身清白,可见、可控、可预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白色收入”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主渠道,所以必须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养老金等转移性收入,让“白色”成为收入主色调,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黑色收入

  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权力获取的非法收入,也包括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等专家认为,“黑色收入”使大量公共财富流进了权力拥有者、违法犯罪者的腰包,应坚决打击。

  血色收入

  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对“血色收入”也应严厉打击,如山西黑砖窑事件、哈尔滨呼兰区奴工事件等,这些行为践踏了人性与文明底线,影响了国家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金色收入

  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而日显重要的一种收入,以资本收益为主要表现形式,也可以理解为财产性收入。近年来,不少人从股市、楼市中获得资产增值,财富成倍增长。一些专家认为,“金色收入”值得鼓励,但也要注意做好调控和引导,使其走上理性轨道,减少投机性。同时,要注意通过税收等配套政策对“金色收入”加以调节,防止“马太效应”加剧贫富差距。4<<1234>>

  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存盲区,由此造成的贫富阶层实际税负不公,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贫富差距。富人黑色收入避税暗流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灰色收入

  的概念最难定性。目前,学界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统一,有的专家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记录在案、没有纳税、游离在申报之外的个人隐秘收入。也有学者认为收入“非白即黑”,无论如何冠冕堂皇,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交易而产生的“黑色收入”。

  目前,“灰色收入”己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说,“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编辑:王子涵)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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