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享华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会不会成为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点?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近日在首届中国金融安全高级人才开发论坛上表示,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值得高度关注,但“不认为这有现实的风险爆发可能”。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4月20日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介绍说,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
随即有媒体报道,5月初各家银行要向监管层提交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后的初步清查报告,而5月中旬,一份对该问题的阶段性汇总报告将会递交到相关管理机构。
在徐林看来,“虽然全球不少国家都面临主权债务危机,但是中国中央政府加上地方政府的债务并不算高,我看到的一些研究机构的报告,对于这个债务的估计都是在50%以下,我估计是在40%~50%。”
他认为中国和经合组织(OECD)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累计债务占GDP的比重在40%~50%之间。而且中国政府和任何一个其他国家的政府相比有独特的优势,即中国政府的资产非常多,土地是一方面,另外还有很多可变现的国有资产,一旦需要可以变现,这是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
但徐林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此前,由于《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所以中国此前并没有对地方政府建立一套全面的债务管理体系。“但是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把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起来,我觉得来得及,不会出问题。”徐林在表明这份信心后,也补充说了句,“但是千万不要去挤这个泡沫。”
其实,地方融资平台的搭建也与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息息相关,地方债务的风险也随之而来,对此问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论坛发言稿中也表示,当前,“土地财政”成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个隐患,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一半依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的结构不合理,农民在土地出让中利益受损,矛盾越来越多。
这些都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为此,郑新立提出两个建议,一是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来确定财政收入的支配权,二是推进城市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筹建公用事业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