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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家央企限退实际操作不足1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 10:31  财新网

  78家央企中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资产的仅有7家,实际操作率尚不足10%,与国资委宣称的100%相去甚远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78家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的方案提交已经一个多月,而实际操作则难见起色。

  中国指数研究院13日发布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截至目前,78家央企中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资产的仅有7家,实际操作率尚不足10%。

  主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之前曾高调称,“78家央企100%都上报了方案,在退出问题上态度都非常坚决。”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多次表态说“我们将履行我们的承诺。”

  对比100%与10%两个数字,中国指数研究院认为,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转让还没有形成态势,体量较小,退出进程缓慢,况且,央企退出的路径尚不明朗,要使非主营业务的央企真正退出房地产领域,除了国资委的表态,还应有更高层次的政策出台,对中央企业投资房地产的行为要给予规范。

  报告表示,从总体看,地产央企整合限制部分资金流入地产行业,短期内有利于促使楼市,特别是土地市场的适当降温。但长期来看,央企地产业务整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按照以往经验,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转让有三种形式,包括:通过内部协议转让,由央企自行处置;央企之间进行股权调整,但需要国资委批准;凡是要进入公开市场处置的,产权市场将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前两种方式均为央企内部交易,对多数企业参考意义不大,而公开市场的房地产业务转让进展缓慢。

  “单从产权交易市场来看,公司股权结构复杂,个别项目资不抵债,在建工程的转让方式、资产评估价值的界定及股权转让价格过高等因素将成为阻碍转让的多重因素,也是造成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报告说分析。

  为此,报告建议,“要通过强有力的政策,鼓励中央企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根据国资委的初步调查,78家央企中,除去追求房地产业务利润而盲目进入的,许多企业都存在历史原因,包括由于重组了地方企业而拥有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因为所属企业在独立的工矿区或采煤塌陷区,厂区设施、职工住房等需要自行开发的央企,以及本来就有房地产业务,但并未被列为主业的建筑施工类央企。此外,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退出房地产必定会涉及到股民利益;一些央企电厂因为城市扩张必须关停,其自有土地能不能开发涉及到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

  国资委表示,要求他们立即退出具有一定困难,“退出需要一个过程”。

  截至目前,已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房地产资产的央企包括,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转让北京金中都置业公司的股权、中国核工业集团转让北京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中石化集团转让珠海市华瑞物业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中国轻工集团转让中轻联合公司的股权、招商局集团转让北京恒世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哈电集团转让哈尔滨哈电地产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哈尔滨东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中石油集团转让北京都市圣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

  此前,78家央企的清退方案大多是在限定截至日集中提交的,而在国资委发出清退要求的约半个月内,回应寥寥。 (财新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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