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会议指出,今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 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这既有流动性充裕、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原因,也与一些地方认识不 到位、落实调控措施不力,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有关。必须采取更为严格、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 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会议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 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 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 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
房产新政出来后,网友分成了两派。一派网友欢欣鼓舞,认为二套房首付五成和提高利率至1.1倍的政策,大大降低了炒房资金的杠杆率,防止投资客“空手套白狼”,必然可以挤掉楼市泡沫。
也有网友表示出了担忧,政策调控只能对部分投资客产生限制,在市场流动性充裕而民间投资又无处可去的双重压力之下,新政可能只能短期内产生有限效果,一旦市场消化掉正常利空后,房价恐再现2009年的报复性上涨。有网友表示,央行能像07年一月早日加息,这才能釜底抽薪,断绝炒房者的资金来源。
此外,据了解,新政还是有空子可钻。现行的银行信贷部门判断一套房还是二套房的标准,是看贷款人及其家庭的征信报告,但是在征信报告中,目前只有贷款记录,不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有记录,但是如果此前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则银行不会有记录。
上一页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