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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贿赂了胡士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7日 09:43  南方周末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下午对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 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根据法院判决书,“胡王葛刘”四人受贿金额巨大:胡士泰收受人民币646万余元,王勇收受人民币7514万余元,葛民强收受人民币694万余元,刘才魁收受人民币378万余元。

  问题来了:谁向“胡王葛刘”四人行贿了9000多万?

  《每日经济新闻》 报道,涉嫌向“力拓案”行贿的企业最终达到20家,分别是: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化国际(600500,SH)、河北敬业钢 铁有限公司、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集团、山西安泰集团 (600408,SH)、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保泰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建邦集团、香 港泛亚矿产公司、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日照中瑞物产有限公司、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上海明赋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香港来宝资源有限公司。

  涉案企业除了中化国际、中建材进出口公司、山东日照钢铁外,多为中小民营钢铁和贸易企业。

  据知情人士介绍,力拓中国的胡士泰们可以给中小钢企不同的折扣,“而在折扣多少以及资质考核等方面,胡士泰他们可能拥有很大权力,可以决定哪家企业得到30%或者40%的折扣,而每家钢企都想获得更大的折扣,这就会产生一些违法行为。”

  《经济观察报》消息称,负责“力拓案”的律师透露,涉案主要是民营企业,并且都是高层,原因是“国内较大规模的钢企都有自己的长协(长期合作协议)矿”,长协价格更低,“而民营企业都是现货矿,为了获得更多铁矿石,只能想办法行贿”,以获取与力拓达成钢铁长协的资格。

  这些钱以 “人情费”、“咨询费”、“中介费”等名义送出,在起诉书中统称好处费,或称之“以中介名义支出的好处费”。

  该人士还透露,“本案发生最高的涉案金额,是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的900万美金。”

  “力拓案”第二天庭审显示,日照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涉嫌向两名被告行贿,其中向被告之一王勇涉嫌行贿金额达900万美元。

  杜双华以公司名义,在2007年分两次向被告之一王勇在香港的公司账户汇出900万美元,资金用途性质为借款。杜双华称这是为了表示对王勇帮忙的感谢。

  据透露,一审认定这900万美金为力拓公司王勇索贿,这可以理解为杜双华不属于行贿,“因为是索贿,所以有可能免责”。

  日照钢铁现已被国有钢铁企业山东钢铁集团重组为日照分公司,是商务部第一批批准通过的铁矿石进口资质企业,曾是为数不多能与世界最大的铁矿石供应商澳大利亚力拓、必和必拓、巴西淡水河谷等签定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民营企业之一。涉案时间发生在山东钢铁重组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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