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培科
高房价和收入分配已是目前中国社会矛盾的聚集地,稍有不慎则有可能诱发火山爆发。在这个节骨眼上,央企频频竞得“地王”,变相抬高房价,引起了全社会的指责。对此,国资委立即宣布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领域,并决定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方案。
乍一看,78家央企已占央企总数的七成以上,更是在参与房地产业的94家央企中占据八成以上,但这78家央企参与房地产的资产总额仅占全部央企地产板块的15%,剩下的16家才是央企开发房地产市场的“大头”(占85%)。因此,即使这78家非地产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对高房价和高地价也没有任何的抑制作用,无非是国资委借机整合央企主业。以此看来,国资委的“央企退出”无非是掩人耳目而已。
如果这78家央企以重组、转让的方式来退出,会不会让剩下的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加剧垄断?然后再打着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幌子来垄断和占领市场?很有可能。另外,如果让这78家央企仅仅出售其囤积的土地,如果远高于拿地成本出售是不是存在炒地之嫌?该不该收暴利税?如果低于市场价出售是不是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显然,退出方法要非常讲究,绝对不能稀里糊涂。
这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应该主要以承担保障性住房为主,否则这些央企存在的战略意义何在?如果继续保留他们的垄断地位,这些央企会拿着全民所有制的资产,不计成本地拉抬地价、炒高房价,获取垄断利润,与民争利、国进民退等,这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这些央企全部退出。
对此,我建议商品房开发领域应该彻底清退所有央企,16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地产央企可以参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建设,以保障这些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当然保障性住房建设绝对不是搞分蛋糕的游戏,应该进行公开的项目招标,要绝对保障这些房屋的质量,切勿交给一些利欲熏心的开发商来偷工减料式地开发建设。
或许有人说,地价未必会传导至房价,地王未必会赚钱。实际上,在目前中国这个畸形的房地产市场,高地价一定会传导至高房价。而且是一种恶性循环,比如:高价囤地、倒地行为会导致市场供求失衡,于是变相地减少了住房供应量,必然就传导至房价,房价上升又会反推地价上涨,除非泡沫破裂,否则在土地市场只有一个供应方(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情况下,土地招拍挂必然是一个扭曲的市场行为。
剩余的这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并非纯粹的地产公司。我们先来看一下国资委认定的这16家“房地产”央企名单: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这份名单让我们诧异的是,中化集团、中粮集团、中国水利、葛洲坝、中国冶金、五矿集团等央企的主业成了房地产,这些央企为何不务正业?
无非是这些央企已经“深陷”房地产这个暴利行业,利润的主要来自房地产,或者他们囤积了大量的土地。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央企“不务正业”、来房地产业赚快钱,说明中国的实体经济复苏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美,虽然统计数据出现了“V”型反转,但主要是“四万亿”和信贷帮助这些超级央企囤积了大量的土地,现在这些央企是在靠土地的公允价值和房地产来做业绩。如此看来,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中国经济不容过度乐观。
央企实际上是这一轮地价和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仔细回想这一轮房价上涨的契机和诱因,以及上涨的时间点,不难发现央企和地方政府扮演了“操纵者”的角色。金融危机后,中国的房价稍微有所回落,那些长期依靠高价卖地为生的地方政府就着急了,纷纷出来托市,他们托市的办法是四处游说“有钱”的央企,让央企通过制造“地王”的方式来稳定楼市信心,再加上对当时形势的误判,出台了一些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从而酿成了这一轮房价的大幅上涨。当然,主要因素还是由“松货币”导致的通胀预期所致,而“松货币”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主要是央企。
在金融危机后,国家把很多资源都给了央企,央企拥有的巨大的资金优势,但要想完成国资委布置的利润目标,在传统行业很难突破,很难找到利润增长点,于是就纷纷投身房地产,从而导致一些央企的主业转移。当务之急,应该让这些“不务正业”的央企尽快退出商品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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