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一鸣
面对日前“戴姆勒被控在22国行贿数千万美元,中石化牵涉其中”的报道,中石化方面很快对外发布声明称,经核实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职工杜某确实受贿,并已于2006年9月被判刑。
而据知情人士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透露,当年与杜某一起被查处的还有其他人,共涉及金额达720余万元,行贿企业除上文提到的德国戴姆勒公司外,还包括中国、日本、德国的企业,该案件成为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报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之一。
29日,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檀大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戴姆勒公司行贿事件中涉及到的中石化员工仅杜某一人。本报记者经多方求证后得知,杜某在被移交司法部门前曾任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副经理。
在被媒体曝光的受贿细节中,中石化涉及到两条:2002年2月28日,戴姆勒方面通过一家得克萨斯企业Shores International行贿1.8万欧元;2004年10月25日,戴姆勒方面向加利福尼亚企业KingJack支付大约5.35万欧元。
檀大水告诉记者,就报道中涉及到的内容与相关部门核实,发现与中石化相关的两条均与杜某有关,但第二条的时间为2003年12月。
上述两个受贿行为共涉及金额约7.15万欧元,合人民币约70万元。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透露的信息显示,杜某的受贿金额达到240万元,并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
中石化内部多数员工对此案均有印象,一位员工告诉记者,2006年6月,集团公司组织大家观看反腐的内部片子,其中就有国际事业公司经济犯罪案,中石化对这个案子很重视。
据悉,观看反腐教育纪录片的对象大多为处级以上干部,但2006年这类宣讲被普及到中石化的一般职员。
上述案件发生后,中石化立即断绝与戴姆勒公司一切业务往来,对有关业务进行了清理整顿,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为此,中石化在内部开展了一轮大范围的整治活动,特别是国际事业公司,出台了一系列细化措施。
檀大水称,从2007年开始,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就与所有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签订了《恪守商业道德协议书》,并将其作为每一份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其他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这份协议可以对供应商产生约束,为了保持长久的约束力,中石化每年都会审查供应商行为,一旦有违规,将依据程度,对供应商分别采取警告、暂停供货资格的处罚,情节最严重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此外,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中石化内部率先实行网上业务公开,采购价格和决策过程接受监督,物资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
“我们建立了国内外一体的供应商网络,建立起供应商管理系统,与ERP相连接。”檀大水告诉记者,这意味着采购行为只能在中石化集团确定的供应商网络中进行选择,若选择超出范围外的供货商将不能支付货款。
类似的举措还有很多,一位参与设计者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拿出方案,曾经不眠不休工作三个日夜,方案几乎覆盖到所有之前存在的漏洞。
在檀大水看来,这些努力的效果不错,至少目前为止没有发生新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