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急行军退出房地产考验央企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4日 08:12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胡剑龙

  面对步步紧逼的央企“地王”,作为央企“娘家”的国资委显然是坐不住了,继18日表态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市场之后,3月22日,国资委出人意料的向外表示,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

  不过,国资委下达的“军令状”,业内人士表示并不乐观。央企的重组涉及到系统内利益的调配,国企涉足房地产企业状况十分复杂,而资产、权益、人员这些细节问题盘根错节,以何种方式退出、退出之后的人员安置,要想在短短两周的时间平衡各方利益,拿出一个可操作性的方案,难度极大。

  15个工作日大限出台

  记者了解到,3月19日,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表示,“中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吃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高度关注民生和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

  他还要求,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他还表示,中央企业不仅要履行好经济责任,还要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自觉执行好国家经济政策。

  退出“两种方式”

  央企主辅分离改制重组工作已延续八年多。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李荣融担任主任以来,央企做大做强,主辅分离就是摆在台面上的大部署之一。然而时至今日,央企主辅分离改制重组工作时间表一推再推,仅仅达成目标任务的60%—70%。

  八年没有完成的工作能否在短短的两周时间内完成,记者注意到,在19日的会议上,李荣融并未提出78家企业以何种方式“退场”。如果借鉴国资委剥离中央企业非主业宾馆酒店分离重组的方案。按照套路,“由国资委总体规划并按行业整体推进,分离的非主业宾馆酒店将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或市场转让等三种方式,重组到以宾馆酒店为主业的优势中央企业。”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有可能对以上的方案做出一些变通,有两种方式是可取的。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只要把存量土地开发完之后不再拿地,且项目管理顺利移交给其他物业公司,公司即注销退出房地产。国资委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已经通过竞标获得的土地,这部分央企可以按照原计划开发。但是,后续不得再参与公开竞标拿地。”

  而针对上市公司的方案,涉及到多家股东与投资者,其房地产资产剥离受到多方面条件限制,其退出将相对复杂。

  而经济学家王亮撰文表示,实际也就两种思路,一是采取市场化的股权转让,另外一种就是行政划拨。他表示,“更多还是选择行政划拨,因为都是国资委下面的子孙,行政划拨辅以资产置换,正好可以完成前面计划实行的内部重组,所以行政划拨出去以后,楼该卖还是要卖,土地该开发还是要继续开发。”

  能否走出历史循环

  而在上周国资委的表态出炉之后,大多数的央企反应非常冷淡,目前只有中远集团宣称要退出房地产市场。

  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上周末表示,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在半年内,退出所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这是在国资委下达“清退令”后首家明确给出退出时间表的央企。

  资料显示,中远集团以航运和物流为主业。中远集团下属的三级子公司中远国际持有远洋地产16.85%的股份。而中远香港集团拥有中远国际51%的股权。据此测算,中远集团间接持有远洋地产约8%的股份。

  据魏家福介绍,1998年以前,中远曾经实施过“下海、登陆、上天”的发展战略,产生了南北两家房地产公司。北方的公司即为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方的房地产公司为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以来,中远集团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的发展战略,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三大板块”,推行主辅分离,全力剥离房地产。位于上海的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被全部出售给社会资本。

  除此之外,也没有第二家公司明确表态将在何时退出这一领域。由于中国烟草集团等公司近期依然频频出现在土地市场。

  而一家在美国上市的民营地产公司的研究员告诉记者,“中远集团退出房地产领域,目前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也是同样有国企背景的金融企业中国人寿,并没有脱离国资属性,而公司也在继续着地王之路。”

  复杂的股权结构想在两周之内理清,该研究员不抱希望。王亮也表示,“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时间:最少半年以上,从报方案到实现,没有半年是不能完成的。”

  不过,更让人沮丧的事实则是,2004年,国资委曾下发《关于央企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中房集团、保利集团等14家房企相继被国资委圈定为“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央企,具备重组其他非地产主业央企地产业务的权利。

  在7年之后,国资委再次祭出新旗,而这次能走多远,显然,这是个沉重的话题。

  □快评

  明确国企定位

  很有必要

  皮海洲

  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召开的间隙,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熊志军呼吁全国人大应明确国企的定位。明确国企的定位,熊志军的呼吁确实令人有些惊讶。

  国企作为企业当然需要挣钱,不挣钱的企业很难支撑下去,更谈不上发展了。所以,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是理所当然的。但国企挣钱必须是建立在兼顾社会效益基础上的。国企要挣的是合理的利润,而不是暴利。如果只是为了追求暴利而置社会效益于不顾,这样的国企同样应该受到批评。所以,国企如果只是追求合理的利润收入,就不会受“夹板气”了。毕竟合理的利润收入,既兼顾了挣钱,同时也兼顾了社会效益,这才是国企的发展方向。

  国企是不应该追求暴利的,这是国企的职责所决定的。而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则是国企的重要职责所在。以房地产业为例,就是在房价高涨的时候,作为国企尤其是央企,就应该拿出更多的廉价房出来,满足城镇居民购房的需求,以稳定房地产市场。那些拱抬房价、地价的国企乃至央企,根本就是对自身职责的背叛。

  而国企之所以要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为己任,这是由国企的性质决定的。既然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那么它的利益要紧紧与国民相连。如果国企不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相反去追求暴利,拱抬物价,这最终损害的不还是国民的利益么?而且,目前国企并没有建立向全民分红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就更不应该追求暴利。国企的暴利越丰厚,对国民利益的损害就越大。

  也许,全国人大真的有必要再次明确国企的定位。在“共和国长子”的央企、大国企一味追求自身效益,而置社会责任于不顾的情况下,重新明确国企的定位,对于国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很有必要。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