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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房价调控怪圈:需改变土地财政现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09:25  中国经济时报

  ■两会焦点述评(九)■本报记者王松才

  从1998年中国实行房地产改革并取消福利分房以来,房价似乎就没有降过,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房价都脱离了普通百姓的实际支付能力,高高在上的房价让众多的普通百姓叫苦不迭。

  然而,近几年的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似乎陷入一个怪圈:“房价越调越高”。有时甚至出现中央一边在打压高房价,地方政府一边却在以种种理由和措施来“托市”,中央政府和地方地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陷入了博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政府官员私下表示,去年当地的财政收入有80%都是靠房地产行业贡献的。如果房价下跌,开发商的房子就不好卖了,房地产市场又有一个“买涨不买跌”的心理,销量下滑,开发商拿地的激情自然会减退,政府手里的土地就不好卖了。

  因此,如果房地产业萎缩,政府的财政收入无疑将大受影响。

  “一些所谓的高科技企业和第三产业纳税额其实很可怜,不能指望他们。如果房地产不行,光指望其他产业得来的税收,恐怕我们连公务员、教师的工资都发不出去了。”

  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卖地养活本级财政,而开发商的暴利也成为此次两会众矢之的。过度暴利被认为导致房地产业陷入“调控—观望—反弹”的怪圈,代表、委员尖锐地批评道:“这种怪圈每经历一次循环往复,房价都会攀升到一个新的高点。”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表示,应从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入手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他认为,高地价、高房价究其根本原因是目前土地招拍挂、价高者得的出让形式造成的。

  “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多,通过房地产相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流向政府。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一般在40%以上,土地出让金在一些较高地区能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戴皓说,稳定房价首先应从稳定地价入手,主要是改革现有土地招拍挂制度,改变“价高者获得土地”模式,应综合考虑土地竞标者的投标方案,可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土地出让,比如政府划拨式、最高限价式、合作开发式等,尤其应把环保、民生等综合指标纳入到综合考虑因素中。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为控制高房价开出的“药方”也是治理高地价,改变土地获取方式:“很多人,尤其是国土部门不承认房价和地价的关系,其实房价和地价的关系就像鸡和蛋的关系,很难说清楚,但不可否认,房价和地价有绝对的因果关系。现在的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完全看价格,价高者得,这就是房价高的根本原因。”

  王健林做过统计,2003年以前,在没有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以前,中国房价平均年增幅低于中国人的收入增幅,2003年后,一律通过招拍挂一种渠道获取土地,虽然达到了规范市场的目的,但也将土地价格推高,结果既推高了房价,又造成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地价带有风向标的作用,每个高地价出来,周边的二手房第二天就有反应,周边的楼盘一周内也一定会调整价格。”王健林认为,改变现在的土地获取方式,应更多采用招标方式,“这里面肯定会有人为操控因素,但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土地获取方式不改变,任何办法都是白说,没有意义。”

  然而,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也有自己的看法:“这都是现行的分税制的缺陷造成的。”现在不少地方面临现实财政压力,金融危机开始后,实体经济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不少地方财政更感到吃力。另外,在分权体制之下,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与事权间不够匹配,也是造成一些地方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

  因此,在面临财政困境时,地方政府自然就很容易想到“卖地”这个既简单来钱又快的方法,这也是造成当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

  然而,完善分税制并非解决地方土地财政问题的唯一途径。当今很多地方经济结构失衡,盲目追求GDP,严重依赖土地财政,造成地方经济畸形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增长质量、实现均衡发展才是地方政府摆脱依赖土地财政的唯一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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