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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正在研究首套房不征物业税

  专家透露

  ■物业税征收方案思路初定,按照面积征税,即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

  ■将于今年开始实施,先在部分地区试点,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征收,再推广到新房

  28日,国家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针对物业税推出的难产,之前早有各种说法,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于涉及到财产制度、新旧房子的划断、征收面积和逐户逐家统计备案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

  近日,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披露,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但基点究竟定位在多少为宜?“争论很大,僵持不下。”

  王朝才分析,物业税征收现在比较复杂的环节,就是居民住宅的征税基点,是按面积还是按照套房计算。如果按面积计算,那么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他们的房子是在房产改革以前购买的房子,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交齐,还能不能继续征税?如果按套房征税,有些家庭已经购买两套乃至三套,那么征税从哪套房子开始算起合适?他认为,目前出台物业税的条件还不具备,短期内不可能出台。

  不过,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何志成则表示,今年物业税开征完全有可能,今年“两会”上物业税将是讨论的重点。他透露,目前税务总局的初步意见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据他了解,物业税将于2010年开始实施,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开始征收,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

  他透露,未来出台的物业税,可能不叫物业税,而是纳入房产税的范畴。物业税是不动产税,是西方人的提法,是建立在财产关系上的一种税种,所以现在征收的就应该是房产税,类似印花税。

  何志成说,开征物业税,要建立全国联网系统,按户统计实行实名制,因为现在异地置业范围很大,如果这些制度不健全,匆匆忙忙地推出物业税起不到作用。

  另据报道,日前,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中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底开征物业税。小组讨论会的税务专家们预测,物业税的税率范围大致在0.5%至1%之间。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刘桓日前也表示,北京有望率先开征物业税,在商业地产方面,已具备开征物业税的条件。

  刘桓表示,现阶段物业税的开征和老百姓想像的基于住房的物业税开征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先开征商业地产物业税还是可行的。“先对商业用地征收物业税可以首先积累经验,听取反馈意见,同时也是对住宅开征物业税打出信号。”专家认为,物业税增加了房产保有环节的成本,是遏制投资购房比例以及打击靠房产升值而获取暴利的炒房客最简单而又直接有效的方式。

  刘桓透露,前年的北京两会期间就曾宣布过北京率先开征物业税,但是后来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足,保障奥运期间稳定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搁浅,目前北京市还在探讨能否率先开征。至于目前北京是否有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的具体时间表,刘桓摇头表示“还没有”。 据《北京青年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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