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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颖:国家不应对自住房收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 07:11  新闻晨报

  ●蒋 颖(德勤税务主管合伙人)

  物业税征收应有区别的、循序渐进的进行。目前,针对房地产业的整体调控措施已显示一定力度,所以,短期内不宜打压过重,而物业税也不会出台。需要强调的是,国家不应对自住房收物业税。

  眼下,针对物业税的可行性讨论愈加热烈,在楼市价格上涨过快的背景下,物业税被很多人视为打压楼价的最有效调控措施之一。然而,物业税有可能像股指期货一样,立项很早但实施起来很慢,同时效果也难以预料。物业税的杠杆作用明显,一旦出台肯定将对房地产市场构成一定影响。不过,物业税不可能一下子到位,会分期分批推进,开始阶段将不会在民住房物业上征缴。目前,物业税开征仍存在很多遗留问题,比如民众在购买房屋时,所付价款里包括了地价,而地价里面又包含了一定的税收。如果再征收物业税,则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物业税到底如何定价,也是难题之一。假设按住房的市场价征收,那么,由谁来确定住房的市场价,是否权威公正?物业税的征管工作也同样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征收之后的税款如何分配、投在哪些方面等等。

  现在来看,确定征收的方向已经明确,但是,征收时点上恐怕不是短期内可以确定的。

  (晨报记者 李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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