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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炮”发帖质疑物业税可行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4日 07:3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刘畅报道 “中国能实行物业税吗?”这是“地产大炮”任志强提出的质疑。他认为,由于土地制度的差别、房屋产权的差别,在目前中国的各种财产权利并未解决平等问题之前,实施对财产权利征税的“物业税”完全是不太现实的短视行为。

  任志强认为,物业税虽好,但征收物业税之前必须先解决土地制度的差别、房屋产权的差别、财产权利的差别问题等一系列问题。他指出,中国的土地主要分为国有的城镇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城镇中的土地大体又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历史上遗留的自然拥有的土地,既无划拨的手续,也无出让的手续;一种是行政划拨的土地,并未交纳土地的出让金;另外一种是交纳了出让金的土地。这三种土地中都分别有进行了房改的住房与没有进行房改的住房。

  在这样的市场状况下,其结果是土地政策多样化,土地代价不同、收益不同、增值不同;住房政策类型多样化,房子代价不同、收益不同、增值不同。那又如何定义不动产的产权权利,又如何按一个统一的税法去收税呢?任志强表示,在不具备公平原则的条件下,也许任何新增添的税收都将制造更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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