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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归来有话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9日 00:20  中国经济周刊

   编者按 人们都希望哥本哈根的12个日夜如同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一样上演一出皆大欢喜的结局,然而“童话之都没有童话”,此次哥本哈根会议留给人们的,不仅仅是喧哗躁动后的孤寂落寞。本刊特约哥本哈根归来的官员、专家和记者,还原令他们印象最深刻的现场故事。

  官员意见

  《哥本哈根协议》意义何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法律局局长 高风

  哥本哈根大会开创了气候变化公约缔约方大会历史上的诸多第一。大会主席说,本次大会所动员的政治意愿可能是空前绝后的,以后可能再也不会有这么多国家领导人参会了。

  更重要的是,大会的决定为各国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一个全球体制指明了方向,并作出了工作安排。

  《京都议定书》没被埋葬。《京都议定书》的存废问题曾是大会召开之前最重大的问题。西方希望废止议定书的理由主要是美国没有参加,而且发展中国家排放大国都不承担减排义务。议定书只涵盖了世界约三分之一的排放。他们强调,必须要制定一个新的全球性协议,把所有国家包括在内并承担同样的减排义务。但是,发展中国家强调的是发达国家必须按照气候公约的规定率先承担更大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行动。在这个问题上,发展中国家空前团结,强硬谴责发达国家妄图扼杀《京都议定书》。

  因此,早在大会召开前,政治形势已经明朗,《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必须得到延续。所以,第五次《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一号决定确定,关于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谈判继续进行。这虽然只是一个程序性决定,它的意义在于议定书仍然在运行,并没有如西方希望的那样被埋葬。

  《哥本哈根协议》未破中国底线。如何认识和评价《哥本哈根协议》,世界各国恐怕不容易取得一致。《哥本哈根协议》没有能够作为大会的决定获得通过,大会只是“注意到”有这样一份文件的存在。这样一来《哥本哈根协议》的性质,对哪些国家有约束力,有多大约束力,甚至能否作为联合国的文件都成了问题。估计各国会出于不同原因对《哥本哈根协议》作出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表态。

  那么中国的态度如何呢?从温家宝总理回到北京后的表态可以看出,中国对《哥本哈根协议》的态度是相当积极的,并且希望在该协议的基础上完成谈判。

  《哥本哈根协议》是国际搏弈的结果。据了解,在小范围磋商中,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发达国家领导人轮番上阵,集中向几个发展中大国,特别是温总理率领的中国代表团施加了强大的压力,但最后定稿的协议案文基本按照中国的谈判底线敲定。有西方的媒体认为,哥本哈根大会显示了中美才是真正的决策者。

  总体而言,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哥本哈根大会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这主要就是由《哥本哈根协议》体现出来的。我们知道,根据《京都议定书》,只有发达国家执行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现在根据“巴厘路线图”和《哥本哈根协议》,国际社会将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谈判制定一个全球各国共同采取行动的全新的体制。就这一点而言,虽然哥本哈根大会和《哥本哈根协议》没有达到会前世人的过高的预期,它们的巨大历史意义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专家看法

  解析哥本哈根的三个争锋焦点

  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联合国《京都议定书》CDM执行理事会委员、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成员 吕学都

  一、发达国家继续拖延其应承担的减排温室气体义务的谈判,非洲集团再次率先对发达国家的行为表示愤怒并发难。

  谈判进入第二周第一天后(12月14日),关于制定发达国家未来减排义务的谈判进展依然举步维艰,显示发达国家毫无诚意要达成协议。为此,非洲集团率先发难,非洲集团协调员阿尔及利亚代表在“77国集团加中国”内部会议上,要求所有发展中国家与非洲集团一起,中止所有其它议题谈判,先解决发达国家减排义务问题。非洲集团在2009年11月初在巴塞罗那举行的本年度气候变化谈判最后一轮磋商时,曾经采取过类似的举动。这一提议得到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这一事件实质上体现了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问题所在:发达国家表面上承认自己对造成当今气候变化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同意率先采取行动,同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但一旦要制定落实这些行动的联合国法律条文,发达国家就会百般阻挠和拖延。发达国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要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应行动挂钩。2007年确定启动了谈判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之后,发达国家就一直试图把在京都议定书下关于发达国家减排义务的谈判,与在公约下的关于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的谈判,合并考虑,把发展中国家绑上温室气体减排列车。

  二、美国代表对公约下确定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决定草案不满,拖延会议长达8小时。

  12月15日,按照当天的预定会议日程,要在晚上9:00召开履行公约义务谈判小组的谈判会议,听取履行公约义务谈判小组主席关于公约下各议题一揽子协议草案的报告。但就在会议将要开始的时候,美国代表走到主席台上,拍桌子指责谈判主席,表达其对主席文件草案的强烈不满。之后,谈判组主席与主要集团和国家代表紧急磋商。这一磋商,就持续了8个多小时。一直到凌晨快5点了,会议才重新开始。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妥协的方案,是允许各缔约方对不能够接受的决定草案提出自己的立场建议。美国代表团主要对关于涉及美国减排义务的部分提出了意见,要求把相关内容放入方括号(方括号表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实际上,整个文件草案都在方括弧中),这些被要求放入方括弧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要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排25%~40%”、“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发达国家减排的审查参照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进行”等;美国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求改为“发达国家在2020年,要在1990或2005年基础上减排X%”、删除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受法律约束方面的条款以及“对发达国家减排的审查参照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进行”。美国不希望受国际法律约束,也不希望按照京都议定书那样向国际社会报告自己的减排情况并接受国际社会的审查。这样的立场,说到底,一是不希望承担太高的减排义务,二是不希望受到国际社会的约束。但很有意思的是,美国又要求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等,即使是那些没有得到国际支持的减排行动,也要要接受国际社会的核查,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三、发达国家强推“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

  会议进行到18日晚上7点,大会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召开本次缔约方会议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相关决定草案。他提出要讨论的第一个草案,就是由美国总统奥巴马与欧洲主要国家领导人萨科齐、墨克尔、布朗等,在18日下午6点多强压部分发展中国家领导人通过的一份两页内容附加两个表格的协议,协议名称叫“Copenhagen Accord(哥本哈根协议)”。这个协议明显特别偏向于发达国家的诉求,对发展中国家则强加了大量的在巴厘行动计划规定之外的义务,并开出了经费援助作为诱饵,以达到分化发展中国家的目的。

  大会主席刚刚介绍了这个决定,提出要讨论通过这个决定,当即受到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提出“程序违规(point of order)”,大会主席本人事前已经意识到可能会有这样的结果,但希望能够强行通过,因此,对台下关于“程序违规”的发言要求也视而不见。这一行为犯了众怒,台下很多国家代表马上大力敲桌子表示抗议,一时间,诺大的会场,“嘭嘭嘭”的声音掩盖了一切。

  彻夜争吵后,发达国家和大会主席不甘心这个文件被彻底抛弃,最后提出了一个很“巧妙”的招数:缔约方大会通过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只有一句话“缔约方大会注意到了2009年12月18日的哥本哈根协议”。这样,至少这个协议的名字出现在本次会议的正式文件中。经过反复做工作,委内瑞拉等国代表勉强接受这样的方案。

  即使是这样的一个会议仅仅“注意到”的文件,发达国家和部分希望获得资金援助的发展中国家,也欢呼雀跃,热烈鼓掌。但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尼加拉瓜、古巴、印度、南非、沙特等国代表发言,表示这个协议是公约以外的协议,在公约和议定书下没有任何法律地位,不能够作为未来谈判或执行的任何基础。伊朗代表发言指出,根据向联合国法律部咨询的意见,“注意到”的文件并不构成一个条约执行的基础和依据,因为所有文件都有可能被缔约方会议“注意到”。

  结合这次会议所发生的大量的其它“故事”,值得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进行认真思考和总结。可以发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发达国家强压发展中国家承担不合理国际义务的图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发达国家强权政治的种种做法,也没有因为时代和社会的进步有所改变;发达国家说一套、做一套的手腕,依然如故;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压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暴露无遗;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桌上,发展中国家用真诚和善良去参与谈判,可能永远不会获得所期待和希望的结果。唯有的办法,是针锋相对,采用与发达国家同样甚至更加高明的手段,应对发达国家的种种图谋,让他们觉得发达国家历史上采取的强权政治的办法已经行不通。发达国家挂在嘴上的所谓公平、公开、透明的做法,他们自己必须首先遵守。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坐到谈判桌前,认认真真谈判,尊重对手。这样发展中国家才有可能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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