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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蔚点评]银行应调整信用卡还款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 13:36  中国广播网

  【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今天起开始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将对打击伪造信用卡、信用卡诈骗、信用卡套现等信用卡犯罪活动,发挥重要作用。【两高打击信用卡犯罪 恶意透支要追刑责

[张天蔚点评]银行应调整信用卡还款政策

  中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15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天蔚作如下点评。

  张天蔚:我们来关注一下两高出台的关于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司法解释,我想这样一个司法解释在当前这个形势下出台还是有很重要的意义。随着金融工具的普及,包括网络交易的普及,金融犯罪包括信用卡恶意透支、伪造信用卡等犯罪形式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出台这样司法解释,明确信用卡犯罪的界线应该是有重要意义的。

  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其中很重要一点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安全的保障,比如说它其中规定,伪造一张信用卡就可视为刑事犯罪,包括窃取和出卖他人一张信用卡的信息也可以视为犯罪。如果这个打击的力度加大的话,对每个人的信用卡安全都有意义。因为很多人都是信用卡的持有者,当你的信用卡无意中被别人克隆以后,肯定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可能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恶意透支的心理,但是可能是现在确实需要,由于近几年银行发卡发的非常滥,可能很多人手里拿很多卡,这个时候建议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把你手里不用的卡或者睡眠卡能尽量清理一下。否则的话,你手里拿一堆卡,不知道哪个卡可能就会有什么你都没有注意到的,比如支出什么的。对银行催缴的短信、信件、电话都要充分的注意,不要因为你无意中的疏忽,最后过了期限之后,把本来是无意之失变成恶意的透支,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个就得不偿失了。

  我想在这里特别提醒一下,银行方面似乎也应该作出调整,因为不久前我们看到一个报道,广东有一个老人,他用几个信用卡之间的不断套现来维持他买房付款的要求。当他游戏终于玩不下去之后,他有两万块钱没有还,结果两年之后,最后两万的信用卡套现现在变成已经欠款将近20万了,他已经完全还不起了。像这种利滚利的计息方式,包括罚款什么的,是不是银行业应该做一些修正,有些人确实出于某种原因还不起或者出现了还款困难,甚至就是遗忘。当过一段时间以后这个老人发现太冤枉的时候,他索性逃匿了,本来是善意的或者无意的,最后变成恶意的,因此银行方面也要做出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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