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日在上海表示,我国当下开征物业税可行,这将对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价大升大落以及优化地方政府投资环境有积极作用。
贾康在“申银万国2010年投资年会”上说,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目前业界对征收物业税有三种担心:一是担心开征物业税会造成对已经缴纳土地使用费的不公平,其实在操作上可以区别对待,对已经支付土地使用费的物业和将要推出的物业采取不同办法,平稳过渡;二是担心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开征物业税不合理,是重复征收。其实土地使用费缴纳的依据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物业税的征收依据是国家政治权益,是对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费和税并行不悖;三是担心物业税开征操作起来复杂,如税基如何确定、如何征收等。其实从目前北京、深圳等10个省市征收物业税“空转”试点的情况来看,在操作方面已经没有问题,评估方法、登记造册、数据库等各方面已经完善。
贾康表示,当下开征物业税已经可行,但具体时间表不好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