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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 00:30  中国经济时报

  每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记者王丽娟) 今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开始试点。根据规定,每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拟投资保险公司的商业银行,应具备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并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有效,业务经营稳健,资本充足率在扣除拟投资额后应符合监管标准。同时,要求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具有熟知保险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的人员。

  该《办法》规定,银行需建立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进行并表管理的政策、制度、职责和程序,实行有效的并表管理。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投资应从商业银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他们所担保的客户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银行股东发行的次级债券,购买其他证券不得超过10%的上限。

  据了解,交通银行参股中国人寿旗下的中保康联人寿、中国银行参股恒安标准人寿已获保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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