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很多的海外并购,已经到了要争夺经济权利的一个关键的时候,但是这是一个攻坚战,既然是攻坚战,我们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所以,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一方面要准备好充足的收购资金,另一方面还要准备好打一场持久战9月初,因为利比亚政府阻挠,中国石油不得不放弃以4.6亿美元收购以利比亚业务为主的加拿大Verenex能源公司。Verenex能源公司发表声明称,中石油勘探公司9月7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终止收购。而安哥拉国有石油公司也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联手收购安哥拉一石油区块20%权益受阻。
在这之前,我们听到的都是中国石油企业海外并购的好消息。5月份,中石油通过下属子公司与新加坡吉宝集团达成协议,将收购吉宝公司所持新加坡石油公司45.51%的全部股份,交易对价约合10.2亿美元;7月份,中石油收购新日本石油大阪炼厂部分股权项目于今年6月通过核准,中石油将收购大阪炼厂的49%股权。
然而,中石油、中石化与我国有着传统友好关系的国家——利比亚、安哥拉的石油资源并购却失败了。有分析认为,非洲很多油气资产现已被英美的公司所控制,而中国是后来者。从地缘政治的角度说,利比亚更靠近欧洲,它更希望把油田出售给欧洲国家,而以此与他们进行利益上的交换。这几年我国原油对非洲的依赖度也在增加,安哥拉已是我国第二大原油供应国,仅次于沙特阿拉伯。
此外,中石油、中石化最大的失误可能是目标暴露的太早,而且方式过于直白。当中石油表明要收购利比亚、安哥拉的石油资产时,一下子把收购价拍了出来,别人看到的不是你很有实力,而是感觉到压力,感觉到威胁。
例如加拿大Verenex能源公司在给中石油的回应中称,他们面临巨大压力,不得不考虑按照利比亚政府的意愿,将公司折价出售给该国一家当地的投资基金。
实际上,石油与各国的利益有很大关系,这些国家可能看未来油价还会上涨超过100美元的丰厚利润而不希望将这块资产让给外国。而我国企业在怀揣着大把钞票迈出国门后,似乎期待着海外并购如同在菜市场买菜一般,与被收购方董事会讨价还价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成交走人。但海外并购需要博弈的对象并非只有拥有决策权的董事会,还有拥有决定权的股东以及拥有影响力的外国政府。
当并购只是基于纯粹商业考虑时,按照惯例,通常是交易各方间的博弈,那是对等的。而当企业代表国家进行收购时,并购利益方是不对等的,为了恢复平衡,对方的政府也必然涉足,这也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此时的并购将会受到更多原本不应有的干扰,从而使成交机会大大降低。
据一项权威统计显示,我国近年来企业海外并购的整体成功率不足三成。尽管这些失败的并购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因素不外乎为:在认真调查后发现并购风险太高而放弃;由于对方政府提起国家安全调查或反垄断调查而被禁止并购;受到并购目标企业所在国的政治及利益集团等干扰。
在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金钱不是万能的”得到验证。在这里,这句话并不只是指中石油、中石化收购利比亚和安哥拉的石油资产失败。其实,有两个案例一样能支持这个观点:2005年,中海油出资130亿美元收购优尼科,关键时刻被美国政府否决;今年,中铝出资195亿美元收购力拓部分股权,表面上是由于力拓股东反对,而实际上是澳大利亚政府干预最后以失败告终。
过去,我们在总结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经验教训时,可能过多地关注在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性失误,比如公关、媒体引导、谈判技巧等方面,这里确实有很多教训值得吸取,但这些也只是部分原因,是表面现象。从根源上看,我国国有企业以及企业因有国家财力支持而提出的不符合商业逻辑的收购条件,进而引起对方舆论对于企业身份和收购目的的怀疑和争议,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惠普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比尔·休利特曾经说过一句话,企业从来都不是饿死的,往往是撑死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是在谈到并购的时候说的。现在我国很多的海外并购,已经到了要争夺经济权利的一个关键的时候,但是这是一个攻坚战,既然是攻坚战,我们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所以,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一方面要准备好充足的收购资金,另一方面还要准备好打一场持久战。
(21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