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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贿赂频发 专家建议封堵受贿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6日 06:2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肖明

   从“力拓案”到“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行贿案”,跨国企业在华行贿话题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8月25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促进跨国公司在华强化合规经营座谈会上透露,2005年以来,仅在美国经营、上市或者在美国投资的企业跨国公司,被证实在华行贿的就有11家,2009年迄今为止就有3家被证实在华行贿,其中包括上述美国控制组件公司。

   此名单由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在美搜集所得,尚不包括今年7月份澳大利亚力拓公司(Rio Tinto)员工涉嫌商业贿赂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也不包括此前在国内曾被披露的雅芳、IBM、沃尔玛、家乐福、麦肯锡等违规公司名单。

   根据这份11家行贿企业名单,相关行贿案在美国证监会和商务部有备案,其中,有8家属于自我披露。

   王志乐表示,上述公司管理层对于整改非常积极,“因为如果不改正,付出的代价更大”。

   根据上述行贿案名单,德普(DPC)、Schnitzer Steel Industries、Paradim BV、约克国际(York International)、朗讯(Lucent)、控制组件公司(Control Components Inc.)等企业由于向中国乃至更多国家国有、私营企业员工及管理层和医院人士行贿,被罚款数百万至数千万美元不等。

   而名单中被罚款最多的是西门子公司,因在全球多个国家有行贿行为,西门子公司被罚款16亿美元。

   王志乐表示,近年跨国公司在华违规案增加,主要原因是美国强化了海外反腐败的监管。而跨国公司的不少行贿行为必然关联到国内相关企业的受贿行为。

   最近爆出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行贿案”,该企业承认在36个国家向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官员和雇员行贿约236次。

   8月21日,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对此事件高度重视。

   根据了解,中国在美上市和投资的企业,也都受到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制约,由于上述法律的执行越来越严格,中国企业的行为是否合规,将成为新的课题。

   王志乐表示,目前跨国企业对企业合规经营问题已经相当重视,反观国内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较少。“哪些属于正常的商业搜集,哪些属于违规行为,公款请客、公车费用到底需要什么界限,国内很多大型海外上市企业并不了解。”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所长蒋姮曾表示,跨国公司要拿捏好“市场调查”、“政府关系策略”与商业伦理和法规的底线,合规经营。而中国需要解决好查处受贿的多头管理体制漏洞,尤其是在执法意识上和执法力量的分配上,更重视查处受贿,而不是行贿;更重视政府部门的受贿,而不是非政府部门的行贿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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