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浪
每当有贪官落马或者正式宣判出来,郴州市民常常以燃放烟花、敲锣打鼓等方式庆祝,此情形一度成为新闻热点。但随着系列腐败案主要官员纷纷被量刑宣判,一些市民开始冷静下来,新的追问声出现。
“他们(贪官)的那些马仔,那些‘干儿子’呢?好像大多都还逍遥自在吧!”
将整个郴州窝案的行贿者名单摊开,光是将数百人名字念完,就要花足够长的时间,而随后附着的巨额数字,更令人瞠目结舌。
无论是受贿数额,还是行贿者数量,曾锦春都在众贪中“一枝独秀”。向曾行贿者,多数是他的“干儿子”,一种说法是,其“干儿子”多达30余名,联系到其受贿数额,真可谓是“家大业大”。
名列曾案行贿者名单首位的是矿主首清文,他以710万元的行贿数首领其他“干弟兄”。曾的另一个“干儿子”矿主黄生福则以先后行贿16次位列行贿次数之首,其244.8万元的行贿数额排名曾氏受贿名单第三。
据湖南省纪检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在郴州腐败窝案中,至目前,真正因为行贿而获罪的人员寥寥无几。
“一个巴掌拍不响。从某种程度上说,行贿者也是腐败案的犯罪主体,我国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应该严惩。”湖南省纪检部门相关人士评价道。
该人士同时对此案进行了另外的解读。
在他看来,无论是李大伦还是曾锦春,“我们怎么就给了他们如此大的时间和空间,以至于让他们走到这一步呢?”
曾锦春领导的郴州市纪委,曾经多次受到好评,一些做法还得到过推广。李大伦主政郴州时,当地“大手笔”的市政建设等做派,也曾经被推为一种现象。
“日常的监督和检查,一直都是有要求的,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问题呢?”上述人士叹息道,如果早发现问题,不仅可以节约无谓的行政成本,也可以挽救这些人自身。事实上,曾锦春案发前,曾经受到多次相关调查,结果是均未查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