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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力拓案处理有利进一步利用外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02:29  京华时报

  针对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力拓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表示,这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一个司法个案,中国的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该案不至于影响中澳双边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昨天,力拓声明称,将继续其在中国的业务。

  ■商务部表态

  对力拓案处理有利进一步利用外资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昨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政府对力拓商业间谍案的处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利用外资,该个案也不应影响中澳双边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我们注意到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应该说这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一个司法‘个案’”,傅自应表示,中国现在是法治国家,应该相信中国的司法机关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这个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对这一点没有什么疑问。

  “对力拓商业间谍案的处理,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法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决心。我想,我们在沿着一个法治的轨道前进,营造一个有利于充分竞争的市场,这不会伤害中国的投资环境,恰恰相反,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利用外资”,傅自应说,同时,他认为这个“个案”不至于、也不应该影响中国和澳大利亚双边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力拓声明

  接触了4员工家属

  昨天,力拓向记者发来声明表示,知道之前被拘留的4名力拓上海员工已被中方逮捕,他们正着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并继续其在中国的业务。

  力拓铁矿石部门负责人山姆·沃尔什在声明中表示,力拓将支持员工面对这些指控。从获得的资料看,力拓还是相信员工在处理中国业务时其行为是正确的、也是道德的。

  “我们尊重中国的法律,”山姆·沃尔什表示,“我们希望看到对员工的处理程序是透明的,希望员工能获得法律帮助。”此外,力拓的高级管理人员昨天接触了4名涉案员工的家属。

  对此,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绍智告诉记者,在不干扰、妨碍司法机关取证的条件下力拓是可以同被逮捕的4名员工家属见面的,而为了不干扰司法取证,力拓接触涉案员工的家属应在警方监督下进行。

  ■律师说法

  侵犯商业秘密最高判7年

  昨天,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青林表示,仅侵犯商业秘密一罪若落实,胡士泰可能被判7年徒刑,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尽管胡士泰是澳大利亚籍,但只要他在中国触犯了中国法律,就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武绍智表示,商业贿赂比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低一个层次,由受贿数额定罪,一般判15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不超过20年;多数情况在5年以下,缓刑居多;商业贿赂最轻为拘役、管制。

  ■链接

  “7000亿损失”令人关注

  据证券日报报道,一篇《力拓案件折射出什么?》的署名文章8月8日刊登在“中国保密在线”网站上,文章称:“从力拓电脑中起获的我国钢铁行业大量情报数据及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巨大损害事实明摆着——这些涉案的经济间谍6年来拉拢收买、刺探情报、各个击破、巧取豪夺,迫使中国钢企在近乎讹诈的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多付出7000多亿元人民币的沉重代价。”

  作者蒋汝勤事后表示,这篇文章是他在7月末至8月初期间为中国国家保密局下属的《保密工作杂志》撰写的,属个人观点,数据收集自媒体公开报道。力拓方面则回应,在文章所指时期,力拓在铁矿石业务上总收入仅为433亿美元。相关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报记者 张艳 胡笑 实习记者 孙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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