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深圳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政府制定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后,《方案》实施正向纵深推进。《实施方案》显示,深圳年内将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
据悉,深圳明年将正式启动金融改革实验区试点,积极推动本地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根据《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深圳市将以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经济制度为重点,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市要完善以规划实施为导向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争取成为国家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试点城市。深圳将探索对部分赢利性的产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都市农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及市场化配置。创新产业用地年期管理,探索产业用地租售并举的多元化供应方式。争取成为国家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试点城市,探索将土地资产管理拓展到土地利用的各种类型,以及土地开发、经营、保护的各个环节。
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深圳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亮点和重点之一。明年起,深圳市要启动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试点,积极推动本地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和配合推出创业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积极争取将深圳高新园区纳入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范围,做大做强主板市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支持本地期货公司拓展业务,探索设立本外币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基金。
探索建立加强金融监管有效模式,继续推进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及村镇银行试点。积极引进和发展民营中小银行机构,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备受各方关注的开征物业税也被写进《实施方案》——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7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