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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不准自定薪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 04:37  东方今报

  □记者 肖芳

  今报郑州讯 国企老总不能自定工资、福利,未经批准企业不得进行大额捐赠等。昨日,郑州市国资委召开“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会议”,向郑州市43家市管国企下达了七道禁令。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秦晓辉说,依据文件精神,郑州市管的43家国有企业要杜绝7种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行为:

  第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第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第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第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第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在国有企业监管上,对老总工资实施专门的考核办法。根据43家市管国有企业的规模,一个企业一个考核标准,老总干得好,企业完成市国资委核定的考核任务,就能拿到对应的高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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