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晓玥)记者昨日获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16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达能集团子公司——米恩公司起诉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的诉讼请求。这是继毕马威公开向娃哈哈道歉后,达能方面的又一次败诉。至此,在历时3年的达娃法律纠纷战中,娃哈哈的领先优势已扩大到39∶0。
据了解,2007年10月,米恩公司在武汉中院对宗庆后提起诉讼,认为宗庆后“私设”14家非合资公司,对达娃合资公司之一,即红安娃哈哈天然饮料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造成损失,从而要求宗庆后对红安娃哈哈共赔偿110万元。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达能和娃哈哈的合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合作共赢发展时期,其间形成了以合资的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为主导的统一营销体系。因此包括红安娃哈哈在内的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之间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关系,故宗庆后未违反董事竞业禁止的义务。同时米恩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经营中哪些机会应属于红安娃哈哈,哪些机会被14家非合资公司企业所掠夺。
自2007年达娃爆发法律战以来,双方在国内外展开一系列诉讼。近3个月,达能方面在“娃哈哈”商标归属权、毕马威侵犯中国司法管辖主权、米恩诉宗庆后同业竞争等案件中相继败诉,这让娃哈哈对达能的法律领先优势继续扩大。如今,双方正等待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的最后结果。业内人士指出,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有望为达娃法律纠纷画上最终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