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派发股份或转增股本的公司财报需审计
李侠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又将来临。深交所发布公告,要求深市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的披露工作。根据该公告,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若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仅以现金分红方式的除外)的,或拟在下半年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以及证监会及深交所为应当进行审议的其他情形,则应提交经审计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小板公司半年度拟派发股份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其财务报告同样也需审计。
同一天,深交所还专门发布另一通知,要求发行企业债的公司在8月31日前做好中报披露工作。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的中期报告应至少记载以下内容:企业财务会计状况和经营情况;涉及和可能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