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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交通运输部门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00余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 19:21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 李亚杰)记者1日从国务院纠风办获悉,2008年,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明察暗访8100多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00余起,180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普遍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公路“三乱”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把纠风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责任,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始终保持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做到“机构不撤、力度不减、人员不散”。

      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公路“三乱”行为和反弹“摘牌”程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公路“三乱”信访举报登记、限时办结、实名举报反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了公路“三乱”问题得到及时、准确、快速查处。

      同时,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经常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典型问题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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