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地楼市普遍出现房屋大量空置现象,造成土地与其他资源的极大浪费与资金的大量积压,而开征物业税可以迫使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处置积压的房屋,这样就可起到有效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效用。另外,当前楼市房屋结构出现大户型占多、中小户型偏少的格局,如果开征物业税,空置的大户型房屋就要多交税,这样也就有利于遏制当前大户型与中小户型住房结构失衡现象,不但有利于节约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源,而且有利于更多的民众买得起房。
另一方面,当前不少开发商宁可房屋大量积压也不愿降低房价,而开征物业税将进一步增大开发商积压房屋的成本,迫使其不得已为减轻负担而采取降价措施,从而有利于消化积压的房产,有利于降低房屋价格。与此同时,开征物业税还将增大炒房者的炒房成本,甚至可能导致其收益与成本倒挂,因而能够起到有效减少炒房现象的作用,有利于房屋价格体现其自身实际价值。
更为重要的是,开征物业税意味着地方政府将不再获取土地出让金,以后的土地出让收益将以物业税的形式进入国库,这样也就从源头上遏制了地方政府通过推高房价带动土地价格上涨的冲动,从而有利于促进房屋价格的稳定。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部分地方政府为高房价推波助澜是造成房价畸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部分地方政府所以不遗余力地推高房价,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土地收益,而在开征物业税的情形下,土地收益金将不再是地方政府与官员随意支配与使用的“私房钱”,这样就可在很大程度上消弭地方政府推高房价以增加土地收益的欲求,从而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房价稳定实现。
当前出现的房屋大量空置,大、中、小户型比例失衡,炒客炒卖房屋,房屋价格畸高等现象,实际上是楼市发展不健康的体现,而开征物业税能够减少房屋积压、均衡住房户型结构、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因而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利于让更多的民众买得起房。当然,物业税的征收也应考虑到经营性住房、炒卖性质的房屋与自住房屋的差别,区别性地制定物业税的征收税率,注意通过实行低税率乃至免收物业税的方式保障购房自住者的利益;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到地方政府失去土地收益金之后的资金困难情况,通过改革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成等方式保障地方政府对于建设资金的需求。如此一来,开征物业税遇到的阻力也会更小,物业税这一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税种,也将能在经由研究与正式推出后得到更为顺利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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