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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新医改中的政府投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08:54  中国经济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韩洁)备受关注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分别于6日和7日对外公布,此间专家表示,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政府卫生投入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研究员高培勇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新医改方案内容看,政府卫生投入主要有四点要求:加大投入力度、鼓励社会投资、转变投入机制和加强资金监管。

  在加大投入力度方面,医改意见提出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财政部科研所副研究员刘军民说,加大政府投入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引导和调控手段。政府卫生投入的最终目标是要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民众的健康水平。

  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新医改方案也鼓励社会投资。高培勇说,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均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转变政府投入机制也是新医改方案一大亮点。高培勇说,在投入方式上,新医改方案一方面推行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效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转变;另一方面推行绩效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收入挂钩,与政府投入相结合,以提高政府投入的效率。此外,还推行核定收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要在核定收支的基础上确定。

  刘军民提出,投入机制的转变要着力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要通过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合理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来获得合理的报酬,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但绝不能鼓励创收,更不能创收归己或者将医生和科室的收入分配与其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不能搞“多收多得”或“优收优得”。

  新医改方案还对加强资金监管提出明确要求。高培勇指出,政府卫生投入将被置于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监管之下。为确保资金投入到位,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此外,还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和代理记账制度,使其财务收支透明化。

  对此,刘军民表示,加强政府卫生资金监管重点应加强和优化考核,在此基础上核定政府应给予的补助。同时,医疗卫生机构也应推进内部的管理改革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还要加强政府投入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形成一套规范的、行之有效的标准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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