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盐湖钾肥合并案的幕后角力:为了ST盐湖更值钱(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 03:27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3年l2月盐湖钾肥和盐湖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了盐湖发展,其中前者出资5.6亿元获50.91%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盐湖集团出资5.4亿元获49.09%股权为第二大股东,当时并未涉及采矿权的归属问题。2007年底,盐湖集团将采矿权占为己有,极大地损害了盐湖钾肥中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作为盐湖钾肥的第一大股东和盐湖发展的第二大股东,已经从这两家子公司获取了巨额收益,即使获得了采矿权也应原价转让给盐湖发展。“使用费”议案通过后,按照2007年盐湖发展的净利计算,第一大股东盐湖钾肥仅获得37.6%的收益,而第二大股东盐湖集团的收益却高达62.3%!

  其次,每年征收3.06亿巨额使用费其依据是什么?盐湖集团在公告中只字未提。根据国土资源部采矿评认[2006]373号文件,别勒滩矿区采矿权生产期30年的出让金仅为6.78亿元。而且是分十年上缴,即2007年上缴13565万元,2008年至2016年每年上缴6027万元。盐湖集团则获利惊人,盐湖集团只需分期向国家上缴6.78亿元,然后每年按季度向子公司收取3.06亿元。按照30年的使用权计算,盐湖集团收取的使用费高达90多亿元!而且实际上除第一年的1.36亿外,以后向国家交纳的出让金都是由盐湖发展来买单。这简直就是一笔一本万利,只赚不赔的大生意。

  盐湖集团在获取了每年向盐湖钾肥收取3亿元资源使用费后并不就此满足,而是以3亿元支付仅能满足盐湖钾肥公司年产100万吨氯化钾所需的资源量——并未考虑其他公司对别勒滩资源的使用为借口继续提议资源使用费关联交易。如果当初众多基金行使否决权或许就没有今日的痛楚了。

  要求不透露身份的上海某基金公司研究员向记者表示,自从启动ST盐湖与盐湖钾肥吸收合并重组后,盐湖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源使用收费开始变得变本加厉,不仅要向上市公司盐湖钾肥收取资源使用费,而且连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都要收费,这里面存在资源使用费重复收取的嫌疑。

  损钾肥,肥ST盐湖?

  据ST盐湖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盐湖集团将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下称别勒滩矿)注入当时的ST数码时,资产评估机构陕西同盛资产评估公司(下称同盛资产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对别勒滩矿采矿权进行估值,估值折现系数为8%,别勒滩矿区采矿权价款为67807.87万元。

  其折现系数确定依据为,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现阶段折现率推荐采用区间指标8%-10%,勘探及生产矿山取低值,故本次评估折现率取8%。

  而在盐湖集团向盐湖钾肥收取别勒滩矿资源使用费时,同一评估机构——同盛资产评估在计算采矿权未来现金流价值时,却将折现系数确定为5%。

  据盐湖钾肥于12月9日披露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向本公司控股股东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盐湖集团于2007年10月有偿取得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的采矿许可证。由于盐湖钾肥控股子公司需使用盐湖集团享有的采矿权项下的矿产资源生产氯化钾,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确定的资源价值,以及发展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100万吨氯化钾为基准,确定发展公司2008年应向盐湖集团支付资源使用费30574.2825万元。

  收费定价原则为,根据同盛资产评估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别勒滩矿区评估价值为469987.87 万元,采矿许可证的使用年限为30年,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以5%〔折现率确定:无风险利率(3.5%)、风险收益率(1.5%)〕作为折现率,折算每年发展公司须向盐湖集团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30574.2825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ST盐湖出让采矿权时折现估值系数定为8%,而在向盐湖钾肥收取资源使用费时,却将估值折现系数定为5%,为什么同样的资产、同等价值的未来现金流,同一家评估机构却采取了前高后低、相差如此悬殊的估值折现系数?

  盐湖集团向盐湖钾肥收取别勒滩矿资源使用费的估值系数较其向ST盐湖出让矿权折现系数低了60%,由于估值折现系数戏剧性的变化,别勒滩矿权价值被严重高估了60%,也就是说,盐湖钾肥因此每年要多向盐湖集团支付1.8亿元的资源使用费,ST盐湖(盐湖集团在借壳ST数码后注销)因此捡到了一个价值总额高达54亿元的天大红包。

  现如今,盐湖集团以同样的定价原则要求盐湖钾肥所属的三元、晶达、元通三家公司每年向其支付总计0.99亿元的资源使用费,按30年推算,则盐湖集团故伎重演之后的红包在54亿元基础上又增厚了近30亿元。

  上述基金研究员向记者表示,同样的资产采取双重估值标准,为盐湖集团在ST盐湖与盐湖钾肥合并重组中最为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对盐湖钾肥的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一种不公正的侵害。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报道:

    苦等半年 盐湖钾肥合并ST盐湖方案今揭晓

    ST盐湖和盐湖钾肥换股方案亮相

    两湖合并悬案尘埃落定 3股ST盐湖换1股盐钾

    两盐湖换股3:1 小股东再争现金选择权

    盐湖合并方案藏三重机关 今复牌恐暴跌

    ST盐湖股东吃哑巴亏 任淮秀财富大幅缩水

    九基金反对 盐湖钾肥三议案未过

    盐湖钾肥:不设现金选择权是公司法的规定

    合并方案将出炉:盐湖钾肥股东欲争现金选择权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