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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有望重整快递江湖(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 20:27  中国经营报

  而中外运敦豪董事总经理吴东明则就此回应:“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我们希望修订后的《邮政法》能够为快递服务行业带来新的活力。”

  决不退缩

  李力谋告诉记者,《邮政法(草案)》的数次变迁,将矛头对准了不同的对象。2001年,当民营快递在市场上还没有形成大气候时,《邮政法(草案)》主要针对国际快递。2004年以后,民营快递迅速发展,《邮政法(草案)》的矛头就开始指向“草根企业”民营快递,通过收取邮政建设基金和设定专营范围等条款,试图圈定快递企业的生存空间。

  随着四大外资快递的势力日增。尤其是联邦快递自2007年6月正式进军国内快递市场之后,一年内四次降价,与最初资费相比降价幅度超过70%,引发了国内快递市场的震动。“联邦快递的降价行为是《邮政法(草案)》限制外资经营的导火索。”李力谋如是表示。

  徐勇表示,中国国内快递市场每年增速30%,今年中国国际和国内快递可以达到650亿市场容量,行业平均利润在8%~20%。没有公司会轻易退缩。

  “相信新《邮政法》出台后外资快递依然会坚守国内快递市场,只是会在货物选择时更加谨慎,规避政策风险。”一位来此联邦快递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据该人士透露,联邦快递酝酿在2009年3月整合国内快递与国际快递,以达到压缩成本的目的。

  “目前公司国际快递和国内快递业务完全是两个系统,独立管理,即使一个客户同时发送国内和国际两票货,公司也要分别取件两趟。”上述人士表示,联邦快递意欲整合这两大业务,减轻管理费用。“这也反映出联邦扎根国内市场的决心。”

  小资料

  《邮政法(草案)》主要内容: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政企分开后的邮政管理部分将对快递企业起到监督管理的职能,而且增加了“监督检查”的作用;

  国家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待研究。

  《邮政法》修改风云录

  2003年11月《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提出“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引起了四大国际快递和民营快递企业的普遍异议。

  2004年,第六稿将邮政专营范围缩小到350克以下,其中350克以下的商务信函也纳入了专营范围,快递企业强烈反抗。

  2006年8月第八稿出台,将邮政专营范围再次调整为150克以下,但仍遭反对。

  2008年第十稿出台,邮政专营范围尚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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