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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在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上,医药界19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新医改方案有关医疗服务体系的具体改革路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等内容脱离实际、前后矛盾、无法操作,没有遵循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贯彻“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基本精神。因此,他们建议,新医改方案应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直接负责重新制定,或做出重大修改。
市场竞争被搁浅
现行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看病难”等问题,实际是医疗资源不足和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不仅仅是由国家加大投入,而应当着力强调向社会开放医疗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给予社会资本投入医疗领域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发挥“无形的手”在解决医疗资源不足和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中的作用。
新医改方案一方面规定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另一方面却又强调加大政府投入、突出政府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主导”“补助”等作用。
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高翔指出,对于向社会资本开放医疗资源,除了口号式的宣示外,没有规定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在政府向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如此多的“投入”“补助”的情形下,非公立医疗机构是无法与其处于同一个竞争起跑线的。这种不平等的地位难以保障二者之间的公平竞争。“没有公平的竞争机制,试图通过市场规律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就成为一句空话。”他说。
此外,政府作为一个宏观领域的调控者、政策引导者以及行业监管者,自身投入办各类医疗机构不仅与其职能不符,而且政府投入决策的滞后性、决策机制的盲目性、资金投入的不经济性以及资金的有限性等因素,决定了其难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医药不分”没解决
医药分开主要是医疗机构通过医生开处方、医院卖药,使得医疗机构、医生与药品销售行为具有密切的经济联系。这种利益链机制导致医院和医生的用药不合理、开高价药或大处方药,患者受害无穷。
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认为,新医改方案中尽管提出了实行“医药分开”,但在具体内容中,根本没有对“医药分开”提出任何实施措施,只提出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
“这一措施实际是一种另类的医药不分。”谢子龙说,“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仍然是由医生开处方,医院卖药来实现的,卖药的体系仍然寄生于医院。其与以往“医药不分”不同的是:收入的药费要上交给有关政府部门。既然药品通过医院销售给患者,那么医院或相关主管部门购进药品的权利依然存在,医生与药品生产经营商的利益关系可以通过寄生于医院的药房确认,这种制度安排仍然没有真正实现医药分开。实行医药收支管理下的医院、医生,仍然可以通过药品的采购权、处方权与药品生产经营商进行利益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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