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家能源局开始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 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国家能源局开始运行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已正式批准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这标志着我国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本报讯 (记者徐海星)“三定”方案正式获批后,国家能源局进入运行,意味着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现状将得到改变。此前,监管能源的发改委能源局只是正司级,而其监管的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神华等大都属于正部级单位,而其他一些中央发电企业也是副部级,监管有效性曾引起外界争议。

  据悉,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正部长级)担任局长(见上图),其中,备受关注的电、油等能源产品的价格调整权仍在国家发改委,不过首先由能源局提建议,再报发改委审批。

  国家能源局管油管电管煤炭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等。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成立国家能源局是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加强对能源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能源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是我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能源价格调整可先提建议

  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还明确了其与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的职责分工,其中,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

  关于能源价格的管理,“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

  国家能源局加强了能源的国际合作职责,包括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核准或审核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国家能源局共设九个司,编制112人。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家发改委原能源局局长赵小平。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