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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知识产权案裁定解百纳终归张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 08:53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张默)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之后,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中,国内多家葡萄酒业巨头悉数卷入,因此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这一行动遭到了一些酿酒企业的反对,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双方争执的焦点就在于,解百纳是品牌还是品种。张裕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原创品牌,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而其他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非张裕所独有。 最终,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复审决议中,张裕得到了支持。一位商标评审专家表示,左右复审裁决结果的是几份商标注册的关键证据: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而且,在建国后张裕又先后三次(1959年、1985年和1992年)申请注册并备案,但因种种历史原因未能最终取得解百纳商标。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指出,70年的注册史表明,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和品牌显著性特征。这在中国民族工业商标史上也是为数不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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