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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汽车零部件案相关程序还在进行(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14: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有规定已作调整 实际上,中国此前已经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和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被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因此,有专家表示,围绕此案的攻防大战中,“已作相关调整”是中国在下一轮交锋可以提出的一个支撑点。 臧立表示,不管官司成败,中国都要调整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税的规定。即便中国胜诉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经验,中国还得作出些让步。 汽车分析师李海英则认为,无论胜负,努力做强国产车绝对是硬道理,国内业界应该利用谈判的时间壮大国产汽车业。 爆发贸易战可能性不大 陈立鹏指出,此案一旦WTO的裁定生效,败诉方就要修改被认为不符合贸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否则胜诉方有权向WTO申请采取报复性措施,这种报复可以是限制货物贸易或减少已经作出的承诺等,并且不限定领域,但通常来讲走到这一步非常少见。 国际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立余表示,即便输了官司,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中国也有争取利益的空间。 此前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发表声明,称在最终裁决之前对此案不予置评。据专家预测,如果中国上诉,此案可能在今年9月份等来最终裁决结果。 (编辑:kaizoo) 上一页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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