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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交高首付厦门二套房买家忙着更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9:00 海峡导报
台海网10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房贷新政出台后,由于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利率都要上升,前不久刚预订了一套新房的小王急忙找到开发商要求合同更名。 不仅是小王这样做,据来自厦门房产中介人士的消息显示,不少在房贷新政前夕订购二套房的买家,最近忙着把借款人变更为自己的父母,从而节省首付和房贷利息支出。 更名节省利息 按照9月底央行和银监会的有关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提到四成以上,利率须为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以上。以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来算,一旦被界定为二套房,不仅首付要多8万元,更厉害的是购房者利息支出剧增。 振顺房产中介一位经理说,现在不少人想通过这种“变通法子”,将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上的名字变为自己父母的,这样就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节省利息。 需三思而后行 针对此事,银行人士提醒,虽然将二套房更名为父母的,可望节省一笔利息支出,但是,也得考虑今后该套房产要由父母过户给子女,万一碰上开征遗产税,税收支出就不可避免,得失之间也需权衡清楚。 还有就是,中老年人贷款的月收入还得是房贷月供款的两倍以上。而相对年轻人来说,中老年人的房贷期限会更短些。 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更名不那么容易。城市家园房产中介一位人士说,如果购房合同已送到房产局备案,想要更名就很难;若是没备案,则要与开发商协商才能更名。 而与开发商协商更名也不是那么容易,一些开发商甚至还要收取更名费。业内人士说,更名费收取方式有的按平方米算,每平米100元至200元,也有的按房产总价的一定比例算,一般在3%以内。这样子算下来,就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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