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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气象丑闻”中的“红顶企业”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舒圣祥

  8月2日,郑州遭遇暴雨袭击,大部分市民事前却没接到暴雨预警。暴雨最终导致至少2人死亡。负责发送灾害气象预警短信的河南省华云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称,因技术原因,他们只能优先发短信给交费订制的手机用户。市民认为这种做法把预警信息作为一种商品,气象局靠预警短信挣钱,是一种寻租行为。(8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无论气象部门如何辩解,将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打包给下属公司,然后再由其在技术明显受到限制,无法满足预警短信及时发布的情况下,优先将预警短信发送给交费订制气象信息的手机用户,都是一个毫无争议的“气象丑闻”。因为只要将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交给通信公司来发送,则所谓技术限制根本不存在。无论是“必须交钱签协议”才提供灾害气象信息给通信公司,还是为了维护下属公司的日常气象信息收费业务,那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气象法》的规定,应该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气象局作为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向公众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是其基本职责之一。可事实上,不同城市的网友都反映,自己的手机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天气预警信息。这当然不是说这些地方从未发生过灾害性天气,而只能说明河南气象局的“气象丑闻”决非孤例,相反却是普遍存在的事实。

  关于“气象丑闻”的有关评论已经很多,笔者无意赘述,而是想引申到一个未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气象局需要下属企业做什么?政企分开搞了这么多年,为何还有那么多政府部门下属的企业?

  河南省华云经济技术开发公司隶属于河南省气象局,其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赵战友,同时还是河南省气象局短信发布平台主任。我们都知道,气象局是纳税人供养的公益单位,供养的目的在于及时向公众提供公共气象信息产品。而其下属公司则是一个营利企业,是需要赚钱的,赚钱的资源恰恰正是作为公共产品的气象信息,以至于灾害性气象信息的短信发布也被其垄断。试想,如果作为公益单位的气象部门,只是一门心思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气象信息产品,而不是想着法儿通过下属企业将这些信息变成钱,那么新闻中的“气象丑闻”也许就不会发生——问题的关键正在这里。

  改革开放之初,作为特殊年代的产物,政府部门下属企业是普遍现象。后来人们意识到这根本违背市场经济的要求——既影响裁判员的公正,也影响运动员的效率;既不符合纳税人的意愿,还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直至目前,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2万多户,国资委只管理165家中央企业及各级地方国企,而游离在国资委监管边界之外的还有五大类国企,其中就包括80多个国家部门下属的5000多家国企。

  一边是政府官员,一边又是企业老板,这种“红顶商人”的“左右逢源”曾经被广为批判;一边靠着政府部门的资源大树,一边赚着营利企业的垄断大钱,这种政府部门下属的“红顶企业”的大量存在同样值得舆论关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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