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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完善法律才是遏制行业涨价乱象根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15:19 中国产经新闻

  谁为“串谋定价”“价格联盟”定性?

  完善法律才是遏制行业涨价乱象根本

  本报实习记者 李金玲报道

  方便面集体涨价的闹剧最终在“道歉”之后落下帷幕。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的通报;8月20日,民政部对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国家部门的“灭火”行为实在大快人心,然而事后也不禁让人思考:只靠国家的行政勒令能否解决问题?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必须用法律手段监督行业协会的种种行为,遏制市场经济下的不正当垄断行为,《反垄断法》亟需出台。

  空中快线遭价格联盟质疑

  近日,记者了解到,从8月6日京沪空中快线试运营至今,机票价格已经经历了上涨—回落—上涨的走势。有媒体报道,自10天前京沪空中快线机票大幅回落后,近日再度反弹。至本月底,上海至北京日间的机票价格几乎维持全价,夜间时段的最低折扣也仅为6折。

  推动物品涨价的行业协会,已经成为某些企业利用不法手段操控价格、谋求垄断地位的傀儡。

  有媒体报道,“京沪空中快线”开通伊始,机票价格齐涨和航空公司间结算协议,航空公司被质疑搞“价格联盟”。在主管部门施加压力后,票价很快开始“跳水”,上海飞北京一度出现4-5折低价票。但是,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8月份实际上是航空公司营收最好的一个月,“收成”有时甚至超过春节所在月份。航空公司自然不愿意多推低价票而使自己的利润“缩水”,因此在抛出些低价票后又匆匆执行“旺季价格”,“价格联盟”的阴影又一次若隐若现。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双林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垄断不见得就是坏事情。从国民经济的安全等角度考虑,必须要有一定的合理的垄断。国家的公用事业,比如石油、电信等,要由国家来掌控。但一方面既要在市场上保护充分的竞争,另一方面,又要兼顾国民经济安全。如果几个企业或行业协会依据对市场的控制力联合提价,对价格上涨推波助澜,影响社会稳定,这就是违法。

  出台《反垄断法》

  专家介绍,垄断是不正当竞争中极端的一种形态,有害于市场经济公平、充分地竞争,会导致市场的价值规律很难发挥并且使得价格不能真正体现市场的供求状态。

  据记者了解,目前进入中国500强前10位的都是垄断行业的企业,整个500强名单也呈现“垄断为大”的特点。

  专家称,行业协会的一个宗旨就是积极保护成员的利益,它可以是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因此,行业协会对于行业内的价格争议进行合理协调,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这种协调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就属于应该反对和处罚的行为了。

  国家部门对“串谋定价”行为的处罚仅限于“道歉”、“整改”和“限制活动”,在相关法律的执行方面显得尴尬、软弱。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推动物品涨价的行业协会,已经成为某些企业利用不法手段操控价格、谋求垄断地位的傀儡。企业打着行业协会的旗号,齐心协力地哄抬商品价格,甚至降低对市场的供给,来欺诈消费者,以获取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

  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司有关人士日前对媒体表示,行业协会无权制定或协调所谓的“行业自律价”以及“行业指导价”。该人士介绍说,按照《价格法》规定,只存在3种价格: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不存在行业自律价。对于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价格法》中只有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本月底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按照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反垄断法》草案将经过二审、三审,争取年内通过。至此,自1994年5月至今13载沉浮,受到多方密切关注的《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出台。

  林双林表示,《反垄断法》的即将出台对维护市场经济体制有很多好处,可以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消费竞争和规范、健全市场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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