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我们没有针对任何一个国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08:43 保监会网站
是否应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海外国家控股基金收购当地支柱产业?本月底,德国国会将正式对此展开讨论。过去几个月,这一问题在德国政商两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8月9日,德国中央银行代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参赞玛亭·迪乐博士说,在联邦德国政府内部,是否应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海外国家控股基金收购当地支柱产业的讨论仍在继续着。他说,德国政府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专注于此事,并且将焦点集中在了如何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上。今年4月,德意志银行主席约瑟夫·阿克尔曼要求德国政府关注国外,尤其是中国等国家控股基金对德国企业的参股与收购。一些分析人士相信,中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筹建,是引起德国人紧张的导火线。(详见本报7月16日头版报道《德版“中国威胁论”泛起》)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InvestinGermany)在这场争论中地位特殊。这是一个横跨德国政商两界的机构。这家总部在柏林的机构是德国官方投资促进机构,其使命是推动德国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地,并且为德国的潜在投资者提供协助和建议。2007年5月,原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与原工业投资委员会合并成新的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米夏埃尔·克鲁泽(MichealKruse)博士是合并后的第一任总经理。这位法兰克福大学的法学博士同时还担任德国经济部对外贸易局局长。在回复本报邮件中,米夏埃尔·克鲁泽解释说,这个讨论并没有针对任何一个国家,而是总体从德国国家安全保护来考虑的。米夏埃尔·克鲁泽和他的同事用近三个星期的时间来讨论和决定如何回答本报的疑问。访谈经济观察报:最近德国政商两界一直在争论,是否应该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海外国家控股基金收购当地支柱产业?您是否听说了相关信息?米夏埃尔·克鲁泽:德国经济部长米夏埃尔·格罗斯(MichaelGlos)在今年6月访华时曾经表示,德国政府原则上欢迎投资,不会抵制来自外国的资金,德国不愿意也不可能制止外国资金进入德国。我们和在德国的外国投资者拥有非常愉快的合作经验。他们给德国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德国企业也在国外作为投资者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对那些伙伴国家,德国的投资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双行道”方式应该在将来继续存在。关于如何更好地防止对投资自由的滥用,这一话题已经在德国讨论了一段时间。许多国家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所以很自然的,德国公众也会对这一话题进行讨论。在这样的情况下,德意志银行的总裁在一次演讲中表达了他对外国国家基金投资的担心。这个讨论并没有针对任何一个国家,而是总体从德国国家安全保护来考虑的。如果来德国投资的企业并不是以外国私人公司的企业目的为目标,而是以国家公司以及国家控制的公司,或者国有基金的政治目的为目标,那么国家安全可能被威胁。德国的经济政策主要关注的是在社会市场经济框架内的私人企业,所以那些由外国国有企业收购德国私人企业的案例受到了批评性的讨论。这些讨论也涉及到另外一些大的投资者,例如对冲基金。经济观察报:在中国,一些人认为讨论中的政策是针对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有“中国威胁论”的味道,您对此有何看法?米夏埃尔·克鲁泽:德国政府在全球吸引外资,当然也包括中国。这也是德国经济部长米夏埃尔·格罗斯今年在中国逗留期间与中国政府讨论的主要话题。德国政府为宣传德国市场和吸引投资者,在今年成立了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目前该署已经在上海有代表处,并正在北京设立办公室。对中国投资者来说,他们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投资者一样,享有同样的投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这些规定:投资者通过承担企业的责任,在德国生产高品质的产品并且创造工作岗位。中德两国的经贸关系一直进展得非常顺利。目前中国在德国的投资日趋增多,双方经贸合作也非常愉快。比如,北京第一机床厂在德国的投资便是中国企业收购德国企业的典范。这些都显示了中国投资带来的经济潜力。我们期待中国在德国的投资者能显示出他们的责任心。正如德国企业在中国所做的那样,德国企业带上技术和技能去中国投资,其中95%的雇员是中国人,承担了其企业在中国及其当地雇员的责任。我们希望来德国的外国投资者能同样反馈给德国以责任心与企业行为,同时也关注到双方雇员与企业文化。经济观察报:据悉说8月份德国内阁会讨论这一问题,可能会因此修改相关法律。您对此有何预期?变化会发生在哪些领域?米夏埃尔·克鲁泽:这个话题目前不仅在公众中讨论,也在政府层面讨论。说到当今国家投资条件,德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之一。根据德国《对外经济法》,只有在极其敏感的军工领域有保护。正如经济部国务秘书普法芬巴赫博士所说,“一条我们不愿改变的政策就是增强德国作为投资地的信心。”在德国内部,正在讨论一种适合时势的解决方法,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经济观察报:2005年,美国的外资委员会阻止了中海油收购美国石油公司,德国会借鉴美国成立类似的机构吗?米夏埃尔·克鲁泽:我们一直关注一些国家的讨论与规定,但是并没有考虑照抄某个国家的规定。我们尝试找寻合乎事实的解决方法,以便在将来对双方的对外投资继续发挥积极的影响。我建议潜在投资者应该及时地与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的北京办公室联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