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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谋求入股民营VC 国开行试水创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 17:25 中国经营报

  与此前多以软贷款等间接方式不同,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正在以更为直接而积极的方式进入创投行业。

  消息人士透露,国开行近日有意初期拿出5亿元与国内一家民营创投企业合作,并成为该创投机构的股东,直接进入创投行业。如果说这只是“小试牛刀”,那么国开行更大的“野心”在于组建一个初期规模在10亿元人民币的创投企业引导基金,并已有腹稿。

  “国开行政策性进入创投行业的做法将为商业银行的同类操作提供可行性探索。”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的一位人士分析。

  合作框架初步拟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框架性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根据框架性协议,初期合作金额规模为5亿元。不过,国开行是否以全部资本金的方式入股还不得而知,但国开行确实会有资金入股而成为该创投机构的股东之一。

  记者询问的多位创投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全部以资本金进入,国开行就会成为该创投机构的控股股东,而这样的合作方式并非国开行进入创投业的主要方式。据悉,国开行正在组建的创投引导基金实际上想通过参股但不控股方式扶持创投企业的设立与发展,该引导基金未来投资方向是种子期的高科技企业。此前已经有上海、天津地方政府成立了政府引导基金,由地方财政出钱,但地方政府参股不控股,这是引导基金的一个重要特点。

  据记者了解,该框架性协议里探讨了四种可行的合作模式:一种是参股,国开行以资本金投入并成为一定占比股东,一种是单独出资成立一只委托管理的基金,还有一种是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只基金,第四种是双方共同出资包括引进其他民间资本设立一家新的创投机构,发挥引导基金的乘数效应。

  间接转直接

  无论是国开行与该民营创投的合作,还是目前正在组建中的引导基金,都表明国开行支持创投的方式由间接变为直接,由贷款变为了直接出资。

  科技部研究中心创业投资研究所郭戎博士介绍,从2003年开始,国开行就以软贷款的形式支持本土创投机构。这类贷款在利率和期限上都有优惠,更重要的一点是,获得贷款的本土VC,可以利用贷款资金投资,形成被投项目的资本金。

  虽然国开行以直接出资支持创投业,但并不意味着国开行直接参与投资。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开行与民营创投的合作主要内容之一是委托管理。具体而言,就是国开行的资金交由该创投机构的一个团队负责管理,而国开行会出具风险控制、投资项目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多项原则规定,但不会负责具体的项目运作。

  “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国开行是基金的出资人,而创投机构是基金的管理人。”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正在组建中的创投引导基金更明显体现委托管理的特点。引导基金即“基金中的基金”,原则上不直接进行项目投资决策,而是与创投企业建立契约合作关系,双方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确定投资比例和合作关系共同投资。

  记者了解到,国开行资金将与多个创投合作伙伴成立母基金,但国开行不会具体运作该基金,将交由合作基金团队或单独团队管理。目前国开行在投资业务局下设有创业投资处,专门负责这类与创投机构的合作。

  绕不开的商业化

  包括参股巴克莱银行、承销企业债、入股本土创投以及组建中的创投引导基金等,国开行的每一个创新行动都伴随着这家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转型争议。

  创立引导基金国开行并非首例。7月17日

财政部和科技部就宣告成立了一家初期规模为1亿元的创投引导基金,并在之前颁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而更早的时候,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也成立了政府引导基金。

  而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开行选择此时进入创投领域,招商局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卢振威分析,一方面国内中早期高科技项目需要创投机构的支持,但现实是不少本土创投的资金实力还有限,因此作为政策性银行,国开行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就是其政策扶持功能的体现;另一方面,与软贷款的收益相比,参股以及委托管理的方式参与创投的运作,收益空间显然更大,这也是国开行商业化和政策性结合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开行各地分行正在积极洽谈引导基金的合作。而对前述民营创投机构的参股模式,究竟是一个特例还是会复制推广,记者询问的多位消息人士表示还没有定论。中国经营报 记者: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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