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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谢光飞 8月10日,国美第一商街开发商主动与《北京晚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等主流媒体签下“盟约”,称要让媒体代表公众监督开发商的一举一动,见证其推出的“样板商铺”“免三年租金”等优惠措施的兑现。此举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说明社会公众对开发商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也说明媒体不应该放弃对开发商进行监督的责任。 在2008年奥运会进入倒计时一周年之后,奥运带来的商机越来越多,众多开发商把触角伸向了商铺的开发运营,据统计,今年北京将涌现近500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开发商纷纷绞尽脑汁炒铺抬价,往往忽视质量和服务,出现了不少纠纷,投资者损失严重。因此商业地产项目只有让开发商、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获得各自的利益,实现多赢,才能在白热化的竞争中取胜,才能持续健康运营。这就需要开发商担负起更多的责任。 以国美第一商街开发商为例,他们吸取了业内“单赢”的教训,把招商和商街长久繁荣作为一种开发责任,将开发商的责任扩展到招商和后期运营管理,通过协助招商和运营管理使业态规划变成现实,并把租金及物业升值的空间全部让利给投资者。 值得称道的是,他们敢于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的精神。与此形成鲜明对照,时下的大部分开发商捂实自己的商业信息以牟取暴利。 现在许多开发商一反常态的“低调”,不仅拒绝接受正面的新闻采访,而且也几乎不做任何项目广告,他们看准了“房价必涨”、“必大涨”,把楼盘拖着、捂着待价而沽,把各种信息隐藏起来,在他们制造的不透明的“抢购”中,将不洗泥的“萝卜”——房子及其诸多问题、陷阱甩到购房者怀里。他们惟一想做的宣传就是,媒体和专家把房价炒得高高的。 因此,我们呼吁媒体不要成为开发商炒作房价的帮凶,应该客观、独立、公正地监督报道,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暴露在阳光下,打击开发商的不法行为,倡导开发商担负起社会责任,追求多赢和适当利润,改善与百姓的关系。 在房价飞涨和开发商与政府结成的利益同盟面前,任何购房者——不管是中低收入人群还是中产阶层,甚至是千万、亿万富翁或者一般的公务员,都有可能成为开发商“宰割”的对象,是绝对的弱者,如购买北京世茂奥临花园“豪宅”(130多平方米总价近500万元)的千万富翁们也不是对该项目的装修、服务、湖水、环境和规划等问题敢怒不敢言、害怕得罪地产大佬吗? 所以,现在全社会都应该支持媒体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使这个群体懂得愧疚和感恩,用舆论监督的惩戒促进社会利益的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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