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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八成酒店不愿收开瓶费的市场隐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王石川

  从今年12月1日起,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服务收费必须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是商务部最新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最引起餐饮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条款。昨日,记者采访深圳市各低、中、高档酒楼发现,多数酒楼在回答是否会收取开瓶费时,却仍然给出了否定答案,八成以上酒楼不愿收取开瓶费。(8月13日《北京晨报》)

  八成酒店不愿收开瓶费发生的地点虽然是深圳,笔者认为,不愿收取开瓶费的酒楼绝非仅仅局限于深圳一地,比如在南京,据《扬子晚报》8月11日报道,记者走访了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些酒店和宾馆,记者发现普通的酒店为吸引食客,对酒水自带问题没有规定。

  长期以来,开瓶费之争众说纷纭,挺派和倒派各执一词,针锋相对。倒派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价格法》上予以否决;挺派则认为,“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酒店行使经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收取开瓶费并不违反法律,因为法律对此并未明文限制。就在双方论争处于胶着状态时,8月10日,商务部最新公布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其中明文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将成为餐馆公开收费项目。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一出,舆论哗然。有人欢呼雀跃,认为这是对开瓶费等收费项目的“默许”。同时,《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激起了不少论者的强烈反弹,许多消费者甚至悲叹不已。

  开瓶费之争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就在此时,突然传出深圳八成以上酒楼不愿收取开瓶费的新闻报道。消息甫出,令人百感交集。笔者认为,该消息的意义并非止于对《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的反讽,它实际上再次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市场竞争越充分,价值规律就越会彰显威力。当经济规律真正主宰市场时,连傲慢的行政权力也力不从心。此前,在一些地方,商家对开瓶费早就弃置一旁,即是明证;曾经喧嚣一时的价格联盟,纷纷夭折,这也是明证。

  顾客比行规更重要,生存比联盟重要,谋小利比不谋利重要。深圳八成以上酒楼为何不愿收取开瓶费?其实,不是不愿,而是不敢,他们更明智,更现实,更懂得为商之道,因此更能敏锐地触及微妙的市场动态。换言之,酒楼担心,一旦收取开瓶费,“最终被消费者抛弃”。消费者之所以能稳坐钓鱼台,如此悠哉游哉,原因也不复杂,深圳餐饮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酒楼要做“回头客”生意,就必须取悦于顾客。正如深圳某酒楼老板称:“如果人家只是带了一瓶酒,你就要另外加钱,那就伤害了老顾客的感情,行业规范毕竟不是强制性规定,为了区区十几元钱造成客源流失就得不偿失了。”

  市场经济的精义在于,它不搞摊派,不搞强制,也不会居高临下,它的游戏规则是博弈,它的基本伦理是平等。深圳八成以上酒楼不收取开瓶费再次使我们确信了这一点。在一个平等而自由的餐饮市场里,顾客有选择用脚投票的权利,酒楼也有收取或不收取开瓶费的自由选择。由于没有行政权力从中作梗,迫使哪一方就范,酒楼要吸引“回头客”就得放弃开瓶费,顾客也自会被不收开瓶费的酒楼所吸引。此外,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环境下,顾客当然可以选择那些收取开瓶费的酒楼,一些酒楼当然也可以毫无顾忌地选择收取开瓶费,这也是顾客和酒楼的自由,对此,谁都无需置喙,包括行政权力,而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伦理。

  也许,开瓶费之争仍要持续一段时间。但不管怎样,笔者认为,不妨把开瓶费之争交与市场,把开瓶费之争定性为市场之争。在餐饮业越来越竞争充分的大趋势下,让行政的归行政,让市场的归市场,让利益主体在市场中自由而平等地博弈,最终达到一个彼此可以接受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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