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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农地流转再破题:重庆三探新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10:37 中国经营报

  重庆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距离重庆主城区上百公里之遥。43岁的村委会主任余安全突然发现,在这个炎热的盛夏,他的知名度也如这气温一般不断攀升——这一切都源于这个偏远的山村,成为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起点。

  一切还只是开始。尽管“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已经被认定是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突破性的“新政”。但这显然还满足不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胃口,目前,重庆正在探索除承包权入股以外的另外三条“农地流转”的新路,而这一切,都将包含在9月底上报中央的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当中。

  三条新路

  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路径,实际上已不止于目前的“土地承包权入股”这种单一的模式。

  据重庆发改委的人士介绍,重庆目前正在探索土地流转的三种方式,分别是:不能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土地,可对其经营方式进行调整;如果可由农业用地改为城市用地,为征地动迁的农民给予现金+股份补偿;集中配置宅基地等非农用地资源,把更多的非农用地释放出来。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这三条道路已经在重庆九龙坡地区开始尝试,而该区已经被定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

  九龙坡区已颁布的政策包括:在当地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且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直接转为九龙坡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相同的待遇。

  同时,该区还在探索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用“住房换宅基地、社保换承包地”的新模式。经土地流转腾出的土地将被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而政府向农民提供三种补贴:定向划地新建集中居住区、一次性货币补贴以及

廉租房。农民退出的承包地由各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统一管理和经营,土地流转基本收益的80%归退出人员所有,20%用于对其社保费用的投入。

  除此以外,九龙坡区还在尝试,在自愿前提下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出租,收取租金。离开土地的农民,可安排在附近的农业园区或城镇企业工作,依托企业解决这些农民的社保问题。

  而在此前,包括宅基地、农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在土地管理领域都被划为禁区,即便是在中央政府明确认可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的天津滨海新区,相关政策也还在等待批复的阶段,重庆的“领先”,这一次显而易见。

  民间冲动

  尽管迄今为止,中央政府对于重庆“农地流转试点”尚未进行明确表态,不过,令重庆“一夜成名”的土地故事,其实从去年就已经开始上演。

  2006年3月,余安全牵头当地508户农民,以514亩土地入股,与重庆恒河农业科技公司合作,成立了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恒河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果品公司在土地上统一种植柑桔,柑桔成熟后再统一销售给恒河公司作为果汁原料。

  “当时是重庆市工商局特事特办,予以工商注册的。我也没有料到,最后政府会最后出台正式文件,在政策上予以正式确认。”余安全坦言,重庆工商局相关文件的出台让他多少有些悬着的心彻底塌实了。

  这让抑制了许久的民间冲动终于找到了出口,在长寿区石堰镇,政策出台之后,已经准备走得更远。据石堰镇政府部门人士透露,该镇将举全镇农地与重庆恒河果业合作,成立重庆最大的农民公司。

  “今后麒麟村的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将升格为总公司,而镇里的其他村将设下属子公司。”重庆恒河果业总经理朱铁能表示,在大面积推广后,长寿区石堰镇涉及入股土地将达到数万亩,注册资本金预计将会上亿元。

  重庆江津市委办的刁孝堂表示,如是操作已经把土地这一农业生产中最为关键的生产要素,真正变成产业资本,已经具有明显的现代产权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基本特征,实现了劳动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边做边试

  “不争论,多做少说。”——这是重庆市委书记汪洋日前在一次政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重庆在土地流转领域方面的探索,重庆市政府高层是持以积极肯定的态度。但由于农地入股,成立公司这样的尝试,在国家级法律和政策上并无明文规定,重庆的尝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在政策的边缘行走。

  然而,这并不影响民间的种种尝试。“这种模式已渐在重庆成星火燎原之势。而政府部门此次出台《50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这一于法无依的既有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了正名。”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的一位人士表示。

  他强调,如此多以土地入股的农民公司自发式存在,已充分说明这种流转土地使用权形式存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推出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应该说是顺应了这一潮流。”

  刁孝堂则进一步表示,农地入股方面其实并无障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可以土地入股、《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联营、入股举办企业。“但在以地入股成立公司上并没政策说明或规定。在这方面,重庆的政府层面以文件方式确认,确是一大胆尝试。” 刁孝堂说。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对与重庆的试点,中央职能部门的意见基本可概括为“不支持,不反对”。

  近期,包括农业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内的政府机构,也多次前往重庆调研此事。

  背景

  “土地承包权入股”由来

  重庆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俗称《50条》),是国内第一个以政府部门红头文件的形式,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企业。

  《50条》是一个多月前由重庆市工商局出台的,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了50条具体措施。其中第16条规定:“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而在《50条》出台之前,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曾专程率员前往余安全所在的麒麟村进行考察。在无意之间,余安全带领当地百姓的创富尝试成为了此次重庆土地流转新政的催化剂。

中国经营报记者:彭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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