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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不得串通涨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07:50 城市快报
昨日,市物价局召开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会,有关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参加会议。会上,市物价局向全市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和企业发出《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函》。 为引导和敦促本市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价格自律,诚信经营,稳定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做好食品市场供应工作,天津市物价局就当前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问题,郑重提醒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持市场商品价格的相对稳定,自觉抵制并防止出现趁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在政府实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期间,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涨价。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必须使用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牌),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经营者进行商品宣传时,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不得借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之机,蒙骗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 市物价局在提醒函中特别指出,行业协会或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不能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共同决定商品价格,不能彼此控制进入市场商品的数量、间接控制商品的价格。生产企业在向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商品时,不能要求他们必须按照所限定的价格销售商品。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不能通过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获得超额利润。 市食品工业协会昨日还在会上向全市发出《稳定食品价格制止不法行为的倡议书》。倡议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维护价格秩序和保证市场供应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全行业要加强价格自律,坚决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自觉接受价格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与会代表纷纷在倡议书上签字,以示自身对社会的郑重承诺。 相互串通涨价 操纵市场价格 重罚 市物价局昨日在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会上强调,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按照我国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本报记者 吕涛 刘连松 本报记者 吕涛 刘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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