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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直航金马澎业务免收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02:55 中华工商时报

  具体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中

  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给予福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福建省从事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的船运公司将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该文件,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将享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据了解,为推进两岸直航进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已获批准。目前,具体税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

  此外,《意见》并提出,软件企业将可享受一定期限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目前国务院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待国务院正式发文后,

福建税务部门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9A5)记者 张朝晖 福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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