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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八项措施稳定物价 加强猪肉价格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14: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八月八日电 (国华 高诒茜)记者八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稳定物价,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以八项措施,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监管和调控。 一是促进“菜篮子”生产发展,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今年内,除国家部署的调价项目和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外,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各市、县确需出台的,要提前报上一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尤其要对近期涨价幅度较大的品种和行业,实行定点和全方位监测,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四是审慎动用价格干预手段。对未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但因突发事件或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仍需实施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等价格干预措施。 五是认真清理涉及生猪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生猪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负担。 六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和联系,运用倡议书、公告、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引导相关组织与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七是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 八是尽快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工作,努力把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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