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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莫问出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王琳 上海市第二届十大“平安英雄”的评选已于8月启动,与去年的首届十大“平安英雄”评选不同的是,候选对象已由“广大市民”变成了“广大公民”。上海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教生于此间对记者表示,“近年来,上海数百万外来务工者中,涌现出了许多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英雄,他们绝不能缺席‘平安英雄’的评选。”(新华网8月6日) 从“市民”到“公民”的一字之改被认为是“平安英雄”评选理念深化的折射。显然,之前“市民”并不作“市民社会”的“市民”之解,而是“城市居民”的简称。于当代中国,“市民”是与“农民”相对应的概念。侯选对象限定在“广大市民”,则无疑将这个城市的外来人口全部排斥在外。若一位来沪打工的农民做出了不凡的英雄事迹,按上海首届“平安英雄”的入选条件,这位非上海市民将无法成为“平安英雄”。如此狭窄的“英雄认同”足以令我们这些非上海市民“英雄气短”了。 说到英雄的评定,大约每个人都有自己打心底里认同的“英雄”。笔者并不否认在民间存在着英雄评判上的标准多元。但若由政府来主导“英雄”的评定,则必须有一个公允的尺子。否则,本要“褒扬义举,弘扬正气”的英雄评选就可能因标准的不公而无法达成预期的目标。 “英雄”评选的是人,但标准却依赖于这人做的事。同样是路遇不平或路见危难,相助还是不相助,并不取决于户籍、学历、年龄、职业、宗教等身份标识,而只取决于具体的人。这人出手相助了,我们认为堪称英雄。一样的境况,一样的英勇,当然不能因为是市民做了就是英雄,而农民做了却不是。户籍没能阻挡英勇之士成就英雄之举,也不应成为事后评判上的身份障碍。 仅仅因为英雄是外来工或不具备市民的资格,就剥夺其英雄的荣誉,这是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分法”在英雄评选中的自然流露。基于“平安英雄”评选的公众关注度,主办方及时汲纳民意,不再将“英雄”捆绑于特定的户籍之上,这种进步固然值得认可。而支撑这次不当英雄评定标准的“城乡二分法”还有无流露在行政管理的其他方面,是我们更应该去关注的。 “英雄莫问出处,富贵当问缘由。”与中国城市的繁华及城市化进程相伴随的,是农村、农民利益的让渡。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之下,农村的资源被一种带有严重偏向的制度通过种种不等价交换方式,持续地支援了城市的发展。国家有限的财富所投放的公共服务设施绝大多数均以城市为服务对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加强,社会原有的稳定结构被打破,农民安土重乡的观念在市场的冲击下迅速向外出打工转变,并纷纷“漂”向于城市。农民工进城并非农民的宿命,而是制度安排使然。城市受益于这种制度安排而变得繁华富足,作为市民理应存感恩之心,城市管理者更应在此认知之下对进城的农民行公平之事。 市场经济时代的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农民与市民的平等。城乡二元分割制度以及在此制度之下的福利分配机制(包括类似于“英雄评定”等荣誉分配),已越来越不适合社会公正与公平的建立。今天,有着农村户口的“农民工”还在继续为城市服务,与城市共荣,他们同样是城市的主人。这是城市管理者在举行任何一项公共活动,或作出任何一项公共决策时,都必须牢牢记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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