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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从重处理乱涨价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祝慧8月6日北京报道针对当前全国各地涌动的涨价乱象,继7月30日、8月2日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和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之后,今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通知强调,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国家发改委在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识别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国家发改委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重点品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报道价格主管部门为稳定食品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要立即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向社会作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承诺,主动杜绝各种乱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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